时间:2023-05-18 17:46:28来源:法律常识
半岛记者 张盛倩 通讯员 高静
为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近日,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了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活动。
此案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刑事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代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及其家属未自行委托辩护人,依据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庭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中心向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的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已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并见证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阶段,辩护律师提交了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旁听,旁听人员主要对案件承办人的庭前准备情况、案件的熟知程度、庭审举证、质证表现、法律运用、服务态度及庭审效果等情况进行评定,从而对承办人的办案质量给予评价、监督。今年以来,共旁听案件10余起,其中有3起是涉黑涉恶案件。从旁听监督情况来看,各位承办人员均能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庭审中表现出较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自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量增加,提高案件质量尤为重要。下一步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案件旁听制度,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旁听率,同时优化案件旁听人员结构,发挥旁听庭审制度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