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09:37:11来源:法律常识
香港籍老赖梁某在东莞欠下交通事故赔偿款7900多元后,近两年不还,日前在深圳湾口岸过关时被海关拦截,当晚就被赶来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戴上手铐。梁某遂连夜紧急打电话找朋友帮忙,清偿了全部欠款。
2013年8月9日,香港籍居民梁某在东莞某街道开车时,与市民王先生开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先生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梁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法院作出判决,除了轿车的保险公司应支付赔偿金外,梁某还须向王先生赔偿7900多元。但该判决生效后,梁某未履行。
法院经多方调查,未发现梁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梁某系香港籍公民,可能会经常出入境,法院遂对其采取“边控”措施。
2016年10月15日下午,梁某在深圳湾口岸打算出境时,被深圳边检部门截获。
律师释法
及时采取边控措施彰显法律威严
东莞市“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成员、广东立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丽慧表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梁某及时采取边控措施,迫使其支付全部执行款,既保障了执行申请人王某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限制出境措施也称为边控措施,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为保障执行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结案前不得离境、扣留被执行人出入境证件或者通知边防机关限制其一定期限内不得出境的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