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10:31:14来源:法律常识
国庆期间,一则山东省临沂市十二星城小区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召集人付某等二人被公安派出所拘留引发网络热点舆情,从这个消息发出后,引发大量的评论和转发,业主军师微信群内全国很多业委会主任提出了多个问题,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胡宸粼律师集中解答如下:
问:基层物业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是民事活动还是政府行政行为?
答: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物业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属于民事活动,是业主自治权的体现,街道办事处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
问: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是否需要街道办事处审批?
答:不需要,国务院并未授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这项行政审批许可,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街道办事处指导和监督物业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在重庆某小区业主起诉辖区街道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存在行政不作为一案中,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受理,法院认为街道只是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方,并不是具体组织方,更不是批准方。
问: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被拘留存在什么问题?
答:从公开报道看,公安机关认为召开业主大会未获得街道办事处批准,属于该地方公安机关个别民警对法律规定的误解,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常识学习。
问:公安机关在业主大会过程中担当什么角色?
答:召开业主大会时,组织方要充分评估召开业主大会的难度与冲突风险,需及时通知辖区公安派出所维护业主大会秩序,公安机关需及时派出警力做好业主大会秩序维护,防止意外和冲突发生。
问:疫情期间召开业主大会有哪些措施可避免人员聚集或冲突发生?
答:1、做好应急预案 2、鼓励采用电子投票 3、做好宣传引导 4、邀请辖区街道指导和监督 5、通知辖区派出所维护秩序
问:从公开报道的图片看,小区现场并没有出现大量的人员聚集,为什么说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犯罪嫌疑人付某立、杜某超依法刑事拘留?
答:有几种可能:1、公安机关劝阻付某、杜某不听并反抗引起的 2、公安机关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具体情况如何敬请关注国庆后山东省临沂市有关后续报道。
胡律师认为:业主在物业小区内召开业主大会,本身属于业主自治活动,是《民法典》赋予给每一个业主的权利,业主大会活动不需要行政机关进行审批,公安机关以此为由动用刑事手段干涉业主大会活动,属于利用公权力干涉私权利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如果被刑拘的两名业主无罪,应当追究相关民警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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