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0 22:28:45来源:法律常识
业精于勤,唯学是务
木红伟同志力戒浮躁、潜心研究,努力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在日积月累中做一名智慧型检察官。
在业务上精益求精,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和向上的精神状态,挤时间学习、研究业务。结合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发扬蚂蚁啃骨头的精神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规范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虚心向同事请教。在他的时间表里,工作日和休息日的界限早已模糊,节假日到办公室加班已成常态,记不清有多少个假期,是一撂撂卷宗、一本本书籍陪他度过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刻苦拼搏,木红伟迅速成长为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2016年被评为济宁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同年8月在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2020年,撰写的职务犯罪自行补充侦查指导性案例成功入围高检院备选案例。
行以求知,学以致用。他认真总结经验,将学习、办案成果进行转化,积极撰写各类检察信息、调研报告、论文等30多篇。申报的课题“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之完善”获山东省院重点课题三等奖,论文“审查批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制度构建”获首届“济宁检察研讨基层行”二等奖,提出并参与的创新课题“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全制度” 荣获2014年济宁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比一等奖,并在济宁检察系统得以推广。
担当作为,迎难而上
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是木红伟的职业坚守,将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真挚情感融入工作中,成就了他兢兢业业、勇挑重担过硬工作作风。
从事检察工作15年来,木红伟始终奋战在刑事检察的第一线,办理了多起社会影响重大、媒体高度关注的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特别是2013年,曲阜市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这些案件动辄十几册卷宗、上亿元事实,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是别人眼中的“烫手山芋”。木红伟主动请缨,攻坚克难,承办了其中近一半的审查批捕案件。特别是孔某等人非法集资案涉案数额近两亿,储户超过500人,资金去向复杂,在短短的7天审查逮捕时限内,木红伟同志加班加点,审查证据20卷,在依法对孔某等人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制作了详细周密的审查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为后续起诉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木红伟同志作为第二部检察部负责人,继续发扬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勇挑重担,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在办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时,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及时就案件事实和取证方向提出建议,调整和完善侦查方案,得到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一致好评。案件移送起诉时,有犯罪嫌疑人7人及卷宗20册,对此木红伟同志无惧艰苦,查微析疑,深挖细查,加班加点认真审阅卷宗材料,积极与侦查人员沟通,本着实事求是、严格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及时追诉了3名犯罪嫌疑人。本案的办理有力的打击了曲阜市及周边县市区的传销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专注用心,追求质效
专注用心和勤于思考是木红伟同志最大的特点,最大限度提升工作质效是他办案的终极目标。针对危险驾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他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深刻分析危险驾驶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提出了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犯罪的对策。在撰写调研报告的基础上,针对该院危险驾驶不起诉工作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他执笔起草了《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危险驾驶适用不起诉标准指导意见》,对规范该院危险驾驶不起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捕诉一体背景下如何理顺批捕、起诉二者的关系,充分发挥“捕诉一体”的优势,他执笔起草《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受理审查办法》,办法对检察机关如何在审查逮捕阶段引导继续侦查取证的提出明确要求,有效降低了该院审查起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率,提高了办案质效。
木红伟参加工作以来,认真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参加检察工作后,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被曲阜市委、市政府嘉奖5次,记三等功一次,先后荣获“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标兵”、“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山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2017年入选首批山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2020年入选首批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