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9:48:00来源:法律常识
2月3日,案发3年后,谢留卿涉嫌诈骗一案在安徽芜湖宣判。60多名被告人中42人被判无罪,谢留卿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该案此前因收藏品价格缩水、警方委托鉴定机构系无资质单位而备受关注。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获得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对于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委托繁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关于对字画、瓷器、玉器、景泰蓝等工艺品现实价值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并未被采信。
谢留卿家属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2019年3月18日,谢留卿等人涉嫌诈骗案一审由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涉案被告人过多,审判大厅略显拥挤。图片来源/繁昌法院
鉴定资质存疑,关键证据被推翻
据上游新闻《谢留卿等人特大诈骗案疑云:徐悲鸿再传弟子吴进良3幅立轴画只值200元?》报道显示,谢留卿所经营的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简称“中金收藏”)是一家从事收藏品、艺术品交易的机构。2017年初,中金收藏与客户陈某进发生退货纠纷后,在未收到退回商品的情况下,先期支付了10万元退款。不料退货没收到,还被陈某进以诈骗为名报警。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委托繁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作出《关于对字画、瓷器、玉器、景泰蓝等工艺品现实价值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下称《鉴定书》),分别对涉案的419件藏品进行了价格鉴定。事后经证实,鉴定机构为杭州市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专家组。在这份《鉴定书》中,藏品价格最大缩水幅度达99.8%。其中,徐悲鸿再传弟子吴进良3幅立轴画,市场售价12万元,鉴定价仅为200元。
因怀疑该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谢留卿等人的辩护律师两次前往杭州市民政局及公安机关就藏品鉴定机构涉嫌非法经营的情况报案。2019年7月16日,杭州市民政局调查发现,该鉴定机构仅是杭州市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内设部门,而不是分支机构。因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杭州市民政局对其上级单位杭州市价格协会作出了警告处分并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的5月13日,杭州市价格协会已撤销了杭州市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并要求其停止一切对外活动。
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使得此案关键证据产生瑕疵,同时引起了法律界及收藏界的关注。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2月3日作出的(2018)皖0222刑初130号《刑事判决书》中,《鉴定书》在书面证据中并未被提及。谢留卿家属表示,事后公诉机关重新对藏品价值进行了鉴定,并提交了新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徐悲鸿再传弟子吴进良3幅立轴画,市场售价12万元,鉴定价200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检方指控金额,仅被认定三成多
公诉机关指控,谢留卿为实施诈骗活动,先后以他人名义于2012年至2014年在郑州市注册河南中金典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国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东方信泰商贸有限公司等。上述公司在谢留卿的组织、领导下, 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的犯罪集团,并在犯罪集团内部先后设立人事部、策划部、接线部、客服部、核单部、市场部、质检部、网络部等部门,各部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互相配合,并以“北京中金收藏”的名义对外销售虚假产品。2013年以来,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大肆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款,涉案金额共计17899140元。
对于检方指控,谢留卿等人当庭辩称,中金收藏出售的产品都有正规供货商,都是真品,而且有相关的证书及收藏票;公司有完善的质检机制及畅通的退货渠道;公司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欺诈销售;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谢留卿的辩护律师表示,涉案公司不构成诈骗集团;谢留卿等人没有非法骗取、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和行为;没有采用欺骗手段,不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补充的证据包括《价格认定结论书》来源不合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第一次庭审时提供书画、瓷器、 玉玺等同名产品以及采购价格凭证、市场价公证书;第二次庭审时提供同名产品证 书、署名作者情况介绍、展会信息、拍卖纪录等资料以及退货流程、收藏票管理等证据,证明中金公司所售产品有正规上游供货商,有明确的采购价格,来源合法, 并且在公开市场流通,中金公司销售价格符合市场价;产品证书合法且均由上游供应商提供,宣传是正常的企业营销行为,不是刑事欺诈;涉案产品具备较高艺术价值;销售人员认为产品是真实的,没有诈骗故意,因此应认定,谢留卿等人无罪。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结合公诉机关及谢留卿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谢留卿等人系为共同实施诈骗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公诉机关指控谢留卿等人构成犯罪集团,法庭不予支持。法院对涉案人员的涉案金额进行了单独认定,其中,谢留卿犯罪金额为6461300元,比指控金额缩小超过六成。
2月3日,安徽芜湖谢留卿案宣判,检方指控的60多名被告人中42人被判无罪。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60多名被告人中,42人获无罪
判决书显示,针对谢留卿等人诈骗一案,公诉机关共对60多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初对涉案金额及涉案藏品价格进行了部分重新认定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没有全部认可。
繁昌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谢留卿等人其他销售虚假产品或虚假包装产品构成犯罪的问题。虽然公诉机关提供了民政等单位的证明等证据,但认定涉案产品虚假或包装虚假的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故公诉机关指控相关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证据不足。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谢留卿等人实施“抢名额”“要名额”“冒充同行报高价”等不规范销售行为构成犯罪的问题,虽然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明相关被告人实施了不规范销售行为,也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此类销售行为较为常见,普通群众对此有一定的辨识能力,不足以陷入重大错误认识,公诉机关据此指控相关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证据不足,故公诉机关指控相关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不能成立。
对于谢留卿等人辩护律师提出属正规经营,不构成非法占有的诈骗行为,应认定为无罪的辩护意见,法院并未采信。
繁昌区人民法院认为,包括谢留卿在内的20名被告人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他42名被告人应认定为无罪。
法院判决,谢留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其余19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谢留卿等人的家属表示,将提出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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