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03:31:2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绍兴4月14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吴闻哲)今后,浙江省绍兴市的媒体记者在新闻报道中若发现违法犯罪、执法司法不公、公益诉讼案件等线索,应及时移送市检察院,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线索。这是4月上旬绍兴市检察院和该市新闻传媒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新闻宣传工作日常联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一项内容。
据绍兴市检察院宣教处处长钱国介绍,这一《办法》是落实今年3月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一项举措,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和新闻媒体“喉舌”作用,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深入推动建立新型检媒关系,实现法律监督与新闻宣传同频共振。
《办法》明确,市检察院要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开展重大专题宣传活动、制定重大政策举措、推进重要部署活动前,应提前与市新闻传媒中心沟通,听取对方对信息发布、新闻点抓取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实效,并建立“文字 图片 视频”素材库,为媒体提供多角度、全方位撰写新闻稿件所需的多元化素材,让新闻“活”起来、“动”起来。
《办法》强调,新闻媒体是人民群众了解检察、认知检察的重要渠道;也是检察机关展示公众形象,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市新闻传媒中心要加大对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挖足、挖好检察工作新闻“富矿”、信息“新矿”,让更多更优检察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做好日常报道的基础上,依托市新闻传媒中心报台网微端媒体资源,在重点媒体推出专版、专栏、专题,共同策划宣传,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实现对检察工作的常态化宣传。
“新闻媒体是检察机关了解民生、倾听民意,找准法律监督着力点的重要途径。”钱国介绍说,为此,《办法》明确提出,市新闻传媒中心下属各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发现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各种违法犯罪和执法司法不公的案件线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涉及违法的案件线索,其他可能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市检察院,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线索。
据悉,双方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人联络机制、开展专题联合调研等配套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合力奏响法律监督工作的时代强音,共同汇聚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正能量推进法治绍兴、平安绍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