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11:45:55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人对刑事和解有误解,
有人认为刑事案件不能和解,
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就是“花钱买刑”。
其实,刑事和解的目的
是弥补被害人所受的损失,
恢复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关系。
那么,
什么是刑事和解?
是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进行刑事和解呢?
今天,西安法律咨询服务千纳美就来和你探讨这个问题。
刑事和解是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调解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进行沟通、协商的诉讼活动。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可以对其从宽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自诉案件都可以和解,以下两类公诉案件也可以和解:
1.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2.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过失犯罪。
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适用和解制度。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解不成的,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会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情节对案件进行判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和解虽好,但犯罪嫌疑人、被告并不一定会因此免于刑事处罚,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最终还是取决于检察院和法院。如果您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欢迎致电西安法律咨询服务千纳美热线电话,西安法律咨询服务千纳美愿以法律为后盾,竭诚为您维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