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12:10:16来源:法律常识
公元 1413 年 3 月 3 日,明永乐 十一年二月初二,发生了一件改变贵州历史发展进程的大事 事。这一天,明朝廷废除了思南、思州宜慰使司两个副省级政权机关,设立贵州等处承宣布政 司。贵州省政府的成立,标志着贵州正式成为 全国十三行省之一,贵州地区开始以一个统一 的崭新面目出现在中国历史舞台上。
历史车轮的前进常常是要付出血与火的代价的。贵州省的出现,就是建立在思南和思州两个宜慰使司的刀剑火花的基础上的。
明初, 开国皇帝朱元璋千洪武九年 (1376 年)废除了元朝设置的地方权力过千集中的行中书省,改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相应地任命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分管省级地区的民政、司法和军队。三司长官各司其责,不相统率,直接对中央负责。全国先后共设有浙江、江西、湖广…… 广西、云南等十二个布政使司(沿用元朝习惯亦称为省)。在“未设三司的重要边远地区,则置都指挥使司,或置宣慰使、安抚使等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