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1:22:43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先生二十四 与省城律师比较后的落差
长沙,一个大的娄底。娄底,一个小的长沙。同一个文化环境、同一个语言环境、同一个法律环境,在娄底做律师和在长沙做律师大体相似,特别是在传统业务领域。
在知识产权、公司上市业务方面,娄底在这方面的业务很少,长沙有,但也不是很多,长沙的律师绝大多数也不是在从事这样的业务。除了极少数律师,长沙律师和娄底律师做得业务几乎都是一样的。长沙的律师大多数时间在法院开庭或在看守所见人,娄底的律师也是。此外,鉴于长沙的经济总量大于娄底活跃于娄底,在运转的企业、公司要远多于娄底,在讼诉业务比娄底要量大标的大外还催生了很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很多公司还有自己的法务部或专职的法务人员,娄底也有公司法律顾问业务,要少些,至于公司存在法务部及法务岗人员则更少。总之一句话,长沙的法律服务市场要比娄底发达,两地的服务内容大体一致。
在具体的办事过程中,可以感觉到如下差异:
1、长沙的各种案子很多,遍地开花。娄底的案子也多,但总量还是少很多。长沙那么大,到处人山人海,商业活动活跃。娄底大概就长沙一个区那么大,商业活跃程度不如长沙。长沙有大量的外来人口,在长沙可以碰到很多外地人。娄底的人口几乎是本地人口,吸引外来人口的力量有限。娄底不见得是一个人口外流城市,甚至是个地域的中心和和交通的中心和有名的宜城市但在我的个人感觉方面他绝对不是一个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地。长沙的案源肯定远大于娄底。
2、长沙的律师人数庞大,可能占了全省律师的一半以上,将近万人。娄底的律师人数可能就是好几百人吧。在长沙,有几百个人的超级大型律师事务所,在人数上可能就有全部娄底律师那么多了。同样,长沙的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人数也是有限的,和娄底一样,甚至有大批量人数很少的律师事务所。大律师事务所有大律师事务所的好处,每个律师都有一定的业务领域一定的社会社会联系面,这样的律师事务所肯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也方便更多的同所同一业务方向的律师在业务上合作,业务可以做到五湖四海去。
3、长沙有少数只做某个法律业务方向的律师事务所,如专门做上市业务的事务所,专门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娄底没有。长沙有些律师事务所内部有专门的业务分工,娄底没有或很少。有专业方向划分的律所更有利于律师在某个细分领域有更多的接触了解总结有利于专业能力的提高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4、鉴于交通的方便,有一部分律师注册在长沙但几乎是在广东沿海办案。长沙的交通优势也方便长沙律师在全省范围之内办案。条条大道通长沙但不是条条大道通娄底。长沙到省内任何地方都方便,娄底不是。特别是公共交通方面,长沙连接了全省所有的县城,全天候有车,娄底的市际交通联系远弱于长沙,交通路线有限,车辆有限。如果从娄底去一趟隆回,很不方便,而从长沙去隆回,很方便。要是选择航空旅行,长沙的便利优势是绝对的。
5、办同一个标的的案件或同样难度的案件,长沙的收费标准比娄底高,是娄底的1.5倍或2倍。一个小案件,长沙的起点收费也比娄底要高。原因是长沙经济活跃一些市民的支付能力强一些。在长沙代理一个普通案件,很少和就价格多次协商的。在娄底,对价格的协商常常是有过程的。一个律师以同样的精力办同样的案子一年下来得到的收益是不同的,如果是一个收费不高的律师,在娄底是一人干活全家够开支,在长沙是还略有结余。长沙的中等的律师的收入应该与娄底优秀律师同水准,长沙的一般的律师的收入应该与娄底的中等的律师的收入同水准。
6、长沙的办事效率要高一点。在长沙办案,有少数案子的周期也很长,但绝大多数案子的办案周期不长。特别是刚从娄底转移地域到长沙办案,一个感觉就是,长沙的司法部门往往是在催促律师加快进度解决案件,而在娄底,办案的效率就要缓一点,案件需要律师多去办案单位多去催一催。长沙,有时办理一些小的刑事案件,一不留神,案子就从公安侦查阶段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甚至到了法院开庭了,非常普遍地推广认罪认罚制度及速裁程序而公安机关本本身办案很有效率。娄底,很多的刑事案件都会有返回来补充侦查的,办案周期要长一点,不过,近年,娄底的办事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7、长沙有很多法律援助案件,而且办理案件的补贴水准较高。在长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虽然收入不足以和平常的商业服务方式的案件那样高水准但案件办下来基本开销还是有保障的,一个案件一般是3000左右的补贴。娄底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就很有限了,可能只有长沙的一半。这两个相距100公里的城市的物价几乎差不多,补贴的标准差异很大,对参与援助的律师的保障是差异很大的。在长沙,一个有经验的律师通过热心办理法援案件基本可以完成生活周转,这对于来长沙执业的新律师是有个好的存活、发展保障途径的。在娄底,那么少的开支,难以保障一个外来的律师和一个新律师的纯粹依靠法律援助办案保障日常开支。长沙对新律师和外来律师在环境上更宽松更友好。目前省一级的援助指派鉴于律师本身的工作便利和执业水平的考量主要是指派给在长沙执业的律师,补贴标准也是有保障的,方便长沙律师参与全省各种大案要案的办理,可以看到长沙律师在全省各个看守所会见、在各个法院办理省高院开庭的刑事案件的景象,这一点,娄底的律师几乎无缘参与。
8、长沙的律所有利于全体律师学习提高,接触的前沿的东西比较多,交流很多。娄底的律师在这方面的接触和交流肯定有限一些。就像我所在的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总所经常就有内部的专业讲座提供大家学习,有一些分所与总所之间的交流及合作,有更多的分所之间的合作,如与深圳的、南昌的、厦门的、重庆的分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是经常的。娄底的律师事务所基本就是做本地业务,平常也不太有需求和外地的所进行更广泛的合作。
娄底作为一个地级市,很不错了,这样的城市在全国也是不多的,还是全国宜居城市。长沙更不错,是最有幸福感的城市。两个城市都在日新月异的变化,各行各业都是在水涨船高。长沙是一个大的娄底,娄底是一个小的长沙。当我在娄底做律师时,我是非常地非常地向往在长沙做律师,把他想象得与众不同,魅力独特。当我真正在长沙做律师10年了,我也很喜欢娄底,我从未舍弃娄底。两个地方有一些量的不同和一些质的差异,但差异是有一个度的并不是根本的不同。长沙的收获很能更大一点,成长的机会可能更多一点,联系的面要更广一点。娄底是小长沙,只是略微不同,在娄底努力了,一定也有满足感、幸福感,而且娄底略慢的生活节奏让人无论何时都很惬意。
与省城律师比较后的落差在我未来省城执业时想象着是大的,现在看来,两地的差距有,但用落差来表述是不妥当的。当一个人充分地联系了周围的环境,这个人在哪里都能很好的生活。地域差有那么一点,和幸福感的关联不是绝对的,各有千秋。人在各个地方应当都是同样的好的理念去生活,各地的不同的人的生活理念也都是大体一致的。在小一点的地方,不忘对大一点的地方有一点适当的向往,在大一点的地方不要忘了小一点的地方的美好。无论在哪里,都以同样的心态同样的方式去工作去生活,那就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随着交通的改善,住在哪个地方,在哪个地方工作生活的差异是可以更多地被缩小的,我们都可以在广阔的世界里前行,都可以感受到广阔的世界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