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09:23:42来源:法律常识
为做好2021年我校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潍坊市教育局《2021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说明:
我校是潍坊市首批“五星级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类特殊才能学生不超过20人;面向市区(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经济区、寒亭区、坊子区、峡山区、滨海区)招收特色项目艺体特长生,其中面向寒亭区、坊子区、峡山区、滨海区招生不超过50人。以上计划均包含在艺体特长生计划内。其他类别(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特殊才能学生计划包含在指标生计划内。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和录取方案另行公布。
二、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5月18日-22日每天8:00至20:00为报名时间,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考平台报名系统,核对并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后要对考试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5月22日20:00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
(二)有关说明
1.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需额外提报其它材料。
2.户籍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而在以上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报考我校的潍坊市以外初中应届毕业生,于5月6日—9日(每天8:00—20:00)登录“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报考资格申报,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报名。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报以下材料:
(1)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视为一个区,下同),在户籍所在区以外潍坊市内初中学校就读、普通高中第一志愿申请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2)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申请在潍坊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3)户籍在潍坊市以外且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初中学籍号。无居住证的,需出具学生监护人的户口簿、劳动证明(在潍坊市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半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在潍坊市区的房产证或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2)(3)类考生,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照片,不需现场审核。
3.区外初中毕业生考试
(1)在潍坊市内各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县市区参加文化课、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及英语听说测试。
(2)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不得录取。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录取、高中学籍注册全过程。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者,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考试、录取资格。
三、考生志愿设置与填报
1.中心市区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共设五个,其中第一、二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为民办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志愿,第四志愿为民办普通高中民校生志愿,第五志愿为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
2.指标生不需单独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即相当于填报了我校的指标生志愿。
3.普通高中志愿分普通生、艺体特长生(艺术、体育类特殊才能学生)两类。获得我校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等级证和艺体类特殊才能合格证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考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特殊才能学生资格。填报志愿时,艺体类考生“考生类别”需填报“艺体特长生”,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考生,“考生类别”需填报“普通生”。
4.考生应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超出范围的志愿学校为无效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我校录取,将无法参加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5.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潍坊七中的,第二志愿可填报潍坊七中或中心市区其他公办高中学校及滨海中学,第三志愿可填报一所民办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志愿,第四志愿可填报一所民办普通高中。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与时间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学校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3科。
1.在潍坊市内各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县市区参加文化课、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及英语听说测试。
2.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我校不予录取。户籍在潍坊市区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参加考试;户籍在潍坊市外的学生,在我市居住所在区考试。
3.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学籍)的区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学校和教育部门应提供相关材料。
考试日期为6月13日—16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因故未参加地理、生物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考生,必须参加6月16日举行的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五、特殊才能学生报名及选拔
详见《潍坊七中2021年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使用办法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录取时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等值对待。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1.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2.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录取方式
1.综合录取
该方式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
录取时采用语数英综等值、物化体等值、政史地生实等值的原则。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组合内各科可等值置换,物理、化学、体育为第二组合(简称物化体),组合内各科可等值置换,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组合内各科可等值置换。
组合间置换方法如下:第一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下调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下调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
2.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
该方式是指参加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考核测试获得A、B等级的考生,详见《潍坊七中2021年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3.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
该方式是指对报考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的考生进行录取的方式,获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具体办法详见《潍坊七中2021年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三)录取程序和办法
招生录取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指标生录取、第一志愿剩余普通生录取、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第二志愿普通生录取。
录取时按语数英综组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先预录计划的120%左右(以最接近的比例为准,下同),再按理化组合成绩由高到低预录计划的110%左右,最后按政史地生组合成绩由高到低预录计划的100%。
在以上预录取过程中,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预录计划数时,则提高划定标准的某一个或几个组合后重新预录取,重复上述步骤,直到预录数达到或少于录取计划数。
如果仍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则从剩余学生中按以下顺序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同等情况下按原始等级优先录取语数英物化等级高的考生;同等情况下按原始等级优先录取语数英等级高的考生。若以上成绩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道德与法治、地理的顺序根据原始等级择优录取。
1.普通生的录取
(1)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标准。
(2)正式录取。
录取第一志愿:①录取指标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特殊才能考核测试情况和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潍坊七中2021年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先完成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特殊才能考生录取。②录取剩余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剩余第一志愿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录取第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和第二志愿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指标生成绩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生最低录取标准。
2.艺体类特殊才能学生的录取
具体详见《潍坊七中2021年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四)特殊考生录取政策
特殊考生录取依据《2021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实施。
(五)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潍坊七中网站招考在线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wfdqzx.cn)。学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无异议后,我校发放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
八、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孟祥波
副组长:张吉刚 张伟杰 王兴山 姚宁 李宾之
职责:全面领导学校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录取委员会
组长:孟祥波
副组长:张吉刚
成员:韩英 刘振业 赵增亮
职责:负责组织和实施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监督委员会
组 长:张伟杰
副组长:臧贻刚
成员:考生家长3人、崔瑞福(社会知名人士)、谭智勤(山东广泽律师事务所)
职 责:对学校2021年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四)纪检组
组 长:王兴山
副组长:黄海鹰
成 员:中层干部2人、教师代表2人、学生家长2人
职 责:负责对学校2021年招生考试中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邀请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现场监督2021年招生考试工作。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潍坊七中监督投诉电话:8322676
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8281998 8096358
(五)疫情防控组
组 长:姚宁
副组长:田小康 张全运
成员:中层干部与医务人员
职责:按照防疫要求准备好充足的防疫物资;做好考前各区域消毒工作和启动应急处置后的全面消毒工作;设考场的教学楼设置临时留观点,在医务室北侧房间设置留观室;配备两名专业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做好考试当天对考生的两次体温监测工作,如发现体温异常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临时留观、转运诊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按留观室相应标准设置供发热考生专用考场(单人单考场),考场内配备齐全的防疫物资,经医务人员同意,发热考生可先参加考试。
九、联系方式
普通生咨询电话:8368901(韩老师)8397827(曹老师)
艺体生咨询电话:8358887(高老师)
咨询时间:8:00—20:00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281998 8096358
学校网址:www.wfdqzx.com
微信公众号:
声明: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上级教育部门文件规定及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及录取方案进行。其它任何口头或书面宣传内容如与以上内容不一致的,均无效。
本方案由潍坊七中负责解释。
山东省潍坊第七中学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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