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5:31:15来源:法律常识
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建设一支高层次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属中学公开选聘40名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40名,共13个学科,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5名、历史教师6名、地理教师2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4名、生物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体育教师3名、美术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3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5月10日-2003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地区、山区4所学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为研究生学历);
7、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8、具有与选聘岗位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9、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2021年毕业的需于7月底前取得国家学历认证)。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高等院校录取、持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