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2:02:48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问:亲人涉嫌刑事案件进了看守所,到底要不要请律师。
讲事实,先告诉你第一个段子:羁押在看守所的人,凡是请了律师的,等于25岁这一年有房有车还有美娇妻!凡是没请律师的,等于50岁没房没车没老婆还有一堆利息。
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律师对羁押在看守所的人是家庭地位的象征,也是婚姻是否牢固的象征。
再告诉你第二个段子:请律师或许会后悔,不请律师也可能后悔。知道为什么吗?请了律师判三年实刑,觉得律师没帮忙弄到缓刑,后悔钱白花了,然后早如如此,还不如啥都不干,等就行了。
没请律师判了三年实刑,后悔甚至埋怨自己没请律师,如果请了律师,是不是有可能把实刑变成缓刑。里面的人也是这样的想的,如果请了律师,此时此刻还吃什么水煮白菜睡大通铺,早就在外面怀抱美娇妻,一口啤酒一口羊肉串。
可能还会埋怨外面的人,怎么就不请个律师呢?难道已经失败到不值得花律师费来挽救了?
其他同号的人眼神的这样的:人生至暗时刻,家里律师都没请一个,这点钱都舍不得,婚姻感情堪忧啊!其他人眼神里露出来的话虽然不重要,但当其他人基本都有律师时,就会很重要。就像50岁了,连四个轮的车都没拥有,人生有点不如意啊!
这些是从有无律师时的心里反应来说,也基本是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在面对程序与结果时的心理过程。如果以结果论,请律师没起到作用,作出结论请律师没用,这种经历结论一点错没错,花了钱想得到希望的结果是人之常情。
没请律师的和请律师判决结果一样时,心里可能还会有点小傲娇,看看俺这聪明的脑袋,早就在网上打听好了,刑事案件请律师没用,成功节约了一笔费用,聪明如我也。
请和不请的决定有错没,都没错,家属怎么做都是对的。家属可以决定这一切好的或不好不坏的结果,里面的人无权选择,坐牢就是没有选择的权利。所以,但当听到或看到他人分享的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结果或建议时,还是亲力亲为走一遍,再下结论较好。
在告诉你,羁押在看守所的人都希望获得家里的信息,有的有很多事情想交待,包括不限于手机账号,网络密码等,也包括想了解到家里目前的状态,家里也很希望了解到里面的状态。从这个角度,有律师还是很好,门一开,不是面对侦查提审,不是面对逮捕提审,不是面对起诉提审,而是律师来了,一个可以给家里带话的人。
另外刑事案件中涉嫌的罪名与情节,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人体里的疾病一样,同样的疾病不同的症状。一个感冒发烧,一个发烧头痛,一个又发烧又头痛又咳得痛,症状不一样治疗方案也不一样,服药或挂水,服药又挂水。
当然,普通感冒发烧引起的症状通常都是小病,可以不挂专家号,用生活常识都知道没啥特别大的事。也不需要大动干戈,也并非无动于衷完全不服药。有药比硬扛好,至少可以缓解疼痛,可以早点康复,药物治疗的好处。与羁押在看守所的亲人建立联系也是治疗方案之一,这个方案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是律师会见,律师“会诊”。
然而人体常见的疾病多达120种,据传国际疾病编码细分出来多达几万个。这些疾病就好像罪名和情形一样,当事人也不懂到底是怎么被认定为疾病的,到底是什么类型,又是如何成为中的某一个疾病编码。是任由诊断,还是找个专家来帮忙诊断。
这时,继续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律师就好像是医院里面的专家组成员,参与诊断给结果,也出方案。但是,参加诊断不代表治疗方案是唯一,其他专家组成员的治疗方案也可能被采纳,最终由拿手术刀的外科医生拍板。
刑事案件也是如此,犯罪行为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疾病。有一些疾病只能缓解当事人和家属的痛苦,有一些手术之后好很多,有一些疾病无法治愈。生病就医,摊上刑案请律师,其实是一个意思。
能不能达到满意的结果,法律上的事情最终还是看证据。只要律师不是以承诺或会有好的结果为诱惑的方式签的委托,让花很多钱,尽力而为,就是一次合格的委托。如果在过程中,以其他诱惑补充委托,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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