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2:31:02来源:法律常识
《外行看热闹:中介费要降了》。
我觉得房价越贵,怎么会房价越贵要收的越少?
住建和市场监督总局昨天发了一个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媒体全部在说中介费终于要降了。中介终于要完蛋了。因为这个观点是掌握了信息传播门户的全是媒体,他们一来只会为流量负责,第二都是外行没经手过其他房子,都说不到点子上。
其实我还有一点不成熟的意见,你听完之后琢磨琢磨要不要再点赞。我觉得就应该房价越贵中介费越高,因为贵的房子我肯定买不起。但是便宜的我可能真的买房价高的,像房中的爱马仕楼中大劳斯,豪宅你不妨就去多收一点,就当弥补我便宜房子收少的那部分。不行不然你看豪宅税、豪车税、烟草税这些怎么来的。
当然上面这个只是开个玩笑,我们说个正经的意见,意见里面鱼叔有一点是真的不敢苟同。说要引导交易的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这句话,媒体解读依旧停留在两方一起承担,更有助于降低买房成本。这个明显又是一个外行的解读,你但凡你去买过卖过一套房子就能够理解。听到房东最多的一句话是什么?知道吗?我反正净到手多少其他价格。
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明白吧?你以为合同上写的是租赁双方共同出多少钱中介费,实际全是买家出的,你也别不服气。下一次你变成房东你也这么说,这没办法对吧?所以正确的方式应该是什么?应该要求经纪公司只能单方代理,要么给房东代理卖房,你拿房东的不拿买家的,要么给买家代理买房就不能拿卖家的。
大多数房产经纪人在两边收钱的情况下,唯一的一个目的是什么?为自己为尽快促进成交拿了中介费。当律师在原告和被告两头揽活的时候,你觉得这台官司怎么打?事实上西方国家成熟的房屋中介模式就是单方代理,这样才能尽心尽力的为你一个代理人服务。
其实二手房交易的复杂程度远比新房更加复杂,光光顶层的一个住建和市场监督总局的一个意见还不行,得地方执行到位给出指导细则。甚至我怀疑起草调研这份文件的时候,估计还征询了那几个大中介头子:中介费多少算高多少算合理,不同城市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这事平常看待就好了。重要的是你别辛辛苦苦的去赚钱,随随便便的买房中介费这种小问题,你要真遇到一个好的中介,只会是双向的奔赴。
具体绍兴买房买房问题关注私信,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