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1:44:19来源:法律常识
对重大案件的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是排除非法证据、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举措,目的是规范侦查行为,避免冤假错案发生。近日,曲阜市检察院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办理了该院首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
犯罪嫌疑人董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于5月11日被曲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25日被执行逮捕。7月7日,曲阜市检察院收到曲阜市公安局制作的《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立即开展核查。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通过远程讯问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董某进行了核查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形成《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送达侦查机关和负责捕诉的部门。
下一步,曲阜市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今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推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办理,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避免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一
什么是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是指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
制度起源
2016年10月11日,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6月27日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赋予了人民检察院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的职责。
三
制度落实
2020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如何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作了明确具体的程序性规定。
文图 | 孔明、孔郑冉
统筹 | 王蓉蓉
编辑 | 李婧一
审核丨郭柏松、闫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