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7:53:46来源:法律常识
4月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司法局、无锡市律师协会联合下文《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推动建设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机制。昨天,“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新闻发布会在市中院召开。据悉,无锡市首批申诉代理律师队伍将由50名以上执业经历丰富的律师组成,由律师代理案件,能实现对当事人申诉难、申诉乱等问题的解决。
据介绍,律师代理的申诉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 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审判监督程序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信访案件; 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的其他案件。“中政委把这类案件定义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该类案件需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当事人依法行使信访权利,而不是在法律规定之外,无序任意行使。”
中院副院长顾铮铮告诉记者,以往的信访接待中,当事人申诉乱、申诉难、申诉不断的情况较为突出。究其原因,一方面当事人申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由作出裁判的法官接待当事人,也不利于司法监督。“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对于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落实诉讼终结制度、减缓涉诉信访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她提到,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将依法搜集证据,审查申诉理由,对符合法律监督条件的案件提交法院信访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与法官相比,律师的服务性使当事人更易信赖,更加容易接受其观点和意见,“律师可以起到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作用。”早在去年,无锡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设立了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站,这次在该服务站的服务功能中增加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内容,律师能更有针对性地接待当事人,有利于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律师代理申诉,可以对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和申诉材料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初步审查,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这一民主权利,规范信访行为,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正当监督司法权运行创造条件。”
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张晖解释,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站由值班律师坐班,面向社会公众,负责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涉案范围广。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机制专门针对申诉案件,由律师代理案件实现对人民群众申诉难、申诉乱等问题的解决,更有针对性。同时,在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机制的流程设计上,充分发挥了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站的纽带作用,人民法院收到申诉人申诉材料后,由服务站值班律师先行接待申诉人,提供法律咨询。按照申诉人自愿原则,经申诉人同意后,转入律师代理申诉机制。“首批申诉代理律师队伍,将有50名以上的代理律师;对他们的资质我们也是有要求的,要求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执业过程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