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9:50:25来源:法律常识
因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3名男性,从事侦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身体健康;
2、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打字速度在60字/分钟以上),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的优先考虑;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法律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苏州市区常住户口。
4、如有其它政法工作经历的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0日报名地点: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科秀路8号505室)。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内容
1、笔试 公文写作
2、技能测试 听打测试
3、测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3、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其中笔试成绩占35%和技能测试占65%,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4、体检和政审
(1)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3)试用合格后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