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8:05:46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以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通过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创造了全流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侦、诉、审"一站快审"机制审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模式,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与效率显著提高。
在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碑林区法院在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全面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坚持"减少环节、简化程序",保障认罪认罚案件依法诉讼;在侦、诉、审集中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坚持证据裁判的原则,确保案件事实成立、证据达到证明标准;通过全程律师法律帮助和现场参与监督,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程序选择的自愿性、合法性,突显人权保障;通过量刑激励和实体从宽保证认罪认罚的诉讼权利和法律利益的实现;通过调整各政法办案单位认罪认罚专设机构和人员、设置集中办案工作区、完成网上案件信息对接、建立认罪认罚联络员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形成侦、诉、审同步联动的配套机制,从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地生根。
碑林区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坚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明确办理试点案件的政策把握、法律适用原则,共同研究解决制度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工作;先后与区各政法单位会签了《西安市碑林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西安市碑林区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并付诸实施;协调各政法单位在加强制度推进中相关配套设施和场所的建立,在区法院、区检察院、碑林区看守所、交警碑林大队、部分派出所分别设立了值班律师办公室,及时为认罪认罚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在碑林区看守所设立认罪认罚审判法庭1个、速裁法庭1个、值班律师视频综合接见室2个;在交警碑林大队设立认罪认罚集中办案工作区1个、认罪认罚速裁法庭1个。
2017年10月10日,碑林区法院按照会签的《实施细则》规定,对贾某危险驾驶案启动认罪认罚全流程"一站快审"机制。该案在碑林区法院和碑林区检察院、交警碑林大队、碑林司法局等政法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自对被告人贾某采取刑拘强制措施开始,仅用40个小时就完成了案件侦查、车损赔偿处理、审查移送、法律帮助、审查起诉、开庭审判等全部流程,成为陕西省首例完成了全流程认罪认罚侦、诉、审"一站快审"诉讼模式的案件,刷新了认罪认罚从宽从快简单刑事案件办理时间的新纪录。碑林区法院还大胆采用集中审理方式审判"一站快审"案件,2018年9月6日,对9案9人危险驾驶案集中同时启动"一站快审"机制,9起案件办理共计用时22个小时,成功刷新了多案同启"一站快审"机制审理案件的新纪录。目前,个案"一站快审"全流程最短用时也已缩短至19个小时。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碑林区法院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交警队等单位之间对于该机制的运用愈发娴熟,机制规范化运行日臻完善。碑林区法院运用"一站快审"全流程审判机制审结的白某诈骗案入选"2017年陕西全面深化改革候选案例"和"2017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西安市2017年度优秀侦办案件";启动认罪认罚全流程"一站快审"机制审结的贾某危险驾驶案、成功适用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制度审结的李某非法持有毒品案,被碑林区委政法委评为"西安市碑林区2017年度优秀侦办案件"。
截至2018年10月,碑林区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80件,占同期全部审结刑事案件的95.88%,除297件被告人有委托或指定辩护人提供辩护外,其余983件均有律师提供全程法律帮助,其中适用速裁程序418件,平均审理期为2.8天,适用简易程序769件,平均审理期为9.7天,适用普通程序93件,平均审理期为47天;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审理43件,个案最短时间为19个小时,集中同时启动9案9人"一站快审"机制,共计用时22小时。上述案件全部审结,认罪认罚服判率为99.22%,无一抗诉,极大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诉讼效率。
碑林区法院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工作中,建立了配套完整、运行高效并符合审判规律和认罪认罚各项原则的措施,逐步使改革试点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形成了以认罪认罚案件审理为中心、以全程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以严格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和真实性为重点,并坚持证据裁判规范化为要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