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1:04:55来源:法律常识
【日常一案怎么办】之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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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我可能遭遇了诈骗,因为怕报案时说不清一些细节问题给自己带来麻烦,可以聘请律师陪同我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刑事立案吗?
律师回答: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诈骗案件一般都是公诉案件,所以从刑事法律规定上严格说来,被害人自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取得委托律师的权利,代理律师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但是,从法治精神上来讲,在任何时候,公民都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只是刑事诉讼中,可能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不认可被害人委托的律师有更大的作用和权利,比如允许律师代为报案,代书控告信、代书报案时的陈述资料,但如果给被害人做笔录时可能不允许律师在场或在场也不能插话等,毕竟法律没有明确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被害人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最后,结合以上分析的结论是:
刑事诉讼中对律师介入时机仍有较保守的考虑,但是上述保守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依法遵从的,作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来讲,任何时候只要有条件都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刘普律师——上海兰迪(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筹 2005年开始执业,擅长房地产、物业公司的非诉法律业务,业务领域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物业全流程法律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劳动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对法律关系要件把握精准、开庭控场辨论能力强,法律文书写作和法律培训技能娴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