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6:51:2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本离婚律师接到了一个从山东潍坊打来的咨询电话。电话中是一位自称为其姐姐咨询涉外离婚问题的男士。
这位男士的问题是:他的姐姐与对方于2014年在塞尔维亚登记结婚。婚后他的姐姐回到了山东,而对方则继续在塞尔维亚工作和生活,现因夫妻感情破裂达成一致而打算离婚。如果请律师要多少钱?如果男方不回国能否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不回国可以的话,男方需要准备哪些文件?能否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说实话,接听当事人的多了自然会有经验,本律师从接听该电话的一开始便从这位男士的语气、说话内容而对其身份产生了怀疑。说他不懂法吧?他的问题中除了伪装问题外确有直奔关键的法律问题,说他懂法吧?其咨询关键问题的方式、措辞又显得非常外行,连最为基本的离婚常识都不清楚。但无论如何本律师能确定的一点是:这位男士绝非女当事人的弟弟,其为女当事人咨询这些问题一定另有原因。于是,本律师正告该人:“你对案情并不了解,既然你的姐姐就在国内,如果需要请让她本人联系我。”
挂断电话后,本律师搜索了一下这位男士的手机号。不出所料,这位男士原来是山东省潍坊市的律师“王XX”。也许是本律师在离婚专业中还算有些名气,所以日常接听甚至接待其他律师冒充当事人慕名来咨询的事儿时有发生。但至少从那些律师的言谈中还能感觉出一些专业,只是在涉外离婚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而已。但今天这位山东律师“王XX”的言谈却毫无专业可言。试想如此不堪的专业水平也要代理那位女士的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可是全都交给了他打理的啊!这水平能付得起责任吗?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