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4:14: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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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21年6月30日林生斌发布的一条微博开始说起......
有些人可能不太了解“杭州保姆纵火案”,更不了解林生斌这个人。
2016年9月,莫焕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夫妇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财物,并找借口向朱借款,上述钱款均被莫赌博输光。同年6月21日晚,莫焕晶为继续筹集赌资,决定采取在朱小贞家中放火再帮助灭火的方式骗取朱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借钱。22日4时55分许,莫焕晶在朱小贞家客厅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1802室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当年因有事外出的死者朱小贞的丈夫林生斌逃过一劫。
事件发生之后,舆论迅速发酵,各大媒体竞相报道,民愤极大,要求严惩凶手、维护公义。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后莫焕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在莫焕晶被判处死刑之后,“未亡人”林生斌“和死者朱小贞的父母朱恒仁、徐枚枝遂委托律师,对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几家单位提起民事诉讼(生命权纠纷),索赔金额为1.38亿,后原告申请撤回对除绿城之外的其他六家单位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经过法院主持,原告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就赔偿款达成一致,被告也已按约支付赔款,但由于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故具体赔偿金额无法知晓。
网传,该赔偿款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房屋回购款等。
1.死亡赔偿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中有所提及,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按照这个标准计算,2016年杭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116元,20年总计922320元。死者朱小贞以及三个孩子,死亡赔偿金总计应该为3689280元。
这个数据可能略有偏差,但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暂且预估在400万左右。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故该笔赔偿金应当由死者的近亲属即林生斌、岳父岳母三个人分配。
《人民司法·应用》第634期:死亡赔偿金在分配时应综合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密程度以及生活状况等因素,不一定要平均分配。
林生斌作为死者朱小贞的丈夫、作为三个小孩儿的父亲,由于长期和死者生活在一起,我们姑且认为林生斌可能分的会更多一些(系笔者个人猜测)。
2.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1.3.10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9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实质上包含了精神损害抚慰的性质,其本身便是精神损害赔偿。如此来看,在上述死亡赔偿金之外,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似乎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然而,2004.5.1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随后的第19条到第29条分别规定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计算方式,第29条将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单拎出来,也即是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物质损失,以此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区别。
而且在该司法解释最后一条,还明确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至此,在主张死亡赔偿金之后,还可另行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林生斌三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问题的。
据报道,在这1.38亿的诉求中,有8000多万的诉求是精神损害赔偿。作为死者近亲属,一夜之间失去至亲挚爱,其痛苦难以想象,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无可厚非,只是中国司法毕竟不像西方判例法国家,很难有如此之高的赔偿。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也还没有出现过这么大额的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决,而且既然是调解结案的,那么在这块存在较大的讨价还价的空间,所以精神损害抚慰金应该没有这么多。据林生斌律师所说,绿城确实也给了他们足够的诚意,那么我认为这个精神损害赔偿1000万可能是有的。
根据上述对死亡赔偿金的分析,精神损害抚慰金也不宜认定为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也不一定平均分配,大概率林生斌可能拿的会更多一些(以上只是笔者个人的猜测)。
3.“房屋回购款”
(以上
为免触景伤情,林生斌肯定不愿意在这套房子里继续住下去了,所以他们选择了让绿城回购这套房屋。
如果上述推测大致正确的话,该房屋回购款应当在2000万以上。
因为不知道这套房屋是否属于林生斌和朱小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屋回购款是否能够算作朱小贞的遗产的一部分进行计算尚未可知。
暂且认为这套房屋确实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那么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林生斌自然可以拥有其中的一半,也就是1000万。剩下的1000万才能够作为朱小贞的遗产进行分配。朱小贞的继承人包括林生斌、其父母、还有三个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由于朱小贞和三个孩子是在同一场事故中死亡,且朱小贞和三个孩子都有继承人,所以朱小贞作为长辈,应当推定朱小贞先死亡。此时,三个孩子作为朱小贞的继承人理应分得其中三分之一遗产。之后,林生斌作为三个孩子的继承人,又将这三分之一遗产进行继承。
所以,最后林生斌实际上可以分得朱小贞三分之二的遗产(也就是600多万),而朱小贞的父母只能分得其中的三分之一(300多万)。
具体的计算方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总之,这笔赔偿款,朱小贞父母能拿到的远少于林生斌。无论如何,这次事件的发酵,起因还是源于林生斌在其亡妻死后,一直试图维系的人设崩塌....不管最终林生斌能拿到多少赔款,在这次事件乃至之后,他都无疑是个输家。
愿这个世界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
本文作者
曹振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主要领域:民商事业务,行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