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4:58:1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浙江湖州市安吉县公安局一举摧毁了藏匿在安吉的一个“洗钱”窝点,抓捕20名犯罪嫌疑人,查扣手提电脑2台,手机若干部、银行卡50多张,涉及30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7000余万元。
最近,安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梳理“断卡”线索过程中,发现非同寻常的线索,部分涉案银行账户在安吉向境外诈骗团伙转账。
民警解释
境外诈骗团伙诈骗全国各地受害人时,让受害人将钱转到在安吉开户的数十个银行账户上,或者将诈骗来的‘脏款’转入到这些银行账户上,然后通过这些银行账户‘洗白’,变成‘干净’的钱再流入到诈骗团伙手上。
安吉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通过信息流、网络流、资金流分析研判,总结涉案银行账户“洗钱”前的流水规律,结合资金查控、视频侦查等手段,发现了以熊某、余某、孙某、林某等人为首的“洗钱”团伙,很快查明了他们的作案窝点和落脚点。
安吉县公安局兵分数路,在昌硕街道、梅溪镇、杭州等地成功抓获熊某等20人,并查扣手提电脑2台、手机若干部、银行卡50多张。
通过审讯和调查核实
这个“洗钱”窝点的基本违法犯罪事实
浮出水面
熊某和其师傅雷某都是长兴县和平镇人。早在去年,雷某就通过诈骗利益链中的“中间人”(身份不详)网上介绍“洗钱”业务,与张某合伙替诈骗团伙“洗钱”,熊某也参与其中。不料今年2月下旬,雷某被上海警方抓获归案并被刑拘,熊某与张某随后被杭州警方抓获。
在取保候审期间,熊某仍不安分守己,他认为“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是他想象中那么严重,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照搬师傅的“洗钱”套路,与诈骗利益链中的“中间人”取得联系,并获得境外诈骗团伙的“业务许可”,将孙某、余某、林某三位朋友拉入伙,并在安吉租房作为“洗钱”窝点。
孙某、余某、林某在安吉明目张胆向银行卡开户人收卡,每张银行卡收购价1000元。持卡人要获得1000元卖银行卡费用,需配合“洗钱”团伙的工作,将手机和银行卡上交,任由“洗钱”团伙操作。
民警
将银行卡卖给“洗钱”团伙且知晓违法使用情况,这种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安吉县公安局已查明,该“洗钱”团伙利用开办或收买的50多张银行卡,为境外诈骗团伙“洗钱”共计7000余万元,涉及浙江、江苏、上海等十余省市30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而该“洗钱”团伙则从流水资金中获取1%的“好处费”,共计70余万元。
目前,熊某、孙某、余某、林某4名“洗钱”团伙成员及16名卖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安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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