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0:20:59来源:法律常识
涉事村镇
2021年1月10日上午,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团队按照区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到卧龙区石桥镇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同时,按照上级提出的“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构建和谐村镇。”要求,结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宋某华(女,1938年7月6生)、王某录(男,1934年7月16日生)两位老人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向四个儿子索要护理费的案件。经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团队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卧龙区石桥司法所研判后一致认为,在诉前进行调解尝试,为村(居)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基层调解探索渠道、积累经验。
受援助对象的生活现状
石桥司法所的杨保记所长与达圣所主任徐晓玉、律师马党恩、李洪恩经过精心研判后,由杨保记所长联系郭庄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请求他们对本次调解工作予以协助,并召宋某华、王某录两位老人的子女到场。上午十时,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团队在石桥司法所的杨保记所长的带领下到达郭庄村部。
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团队研判案情针对受援助对象要求其四个儿子支付护理费问题,四个儿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并声称赡养费卧龙区人民法院已经判决,不同意再继续支付护理费费用,致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团队的主持下,详细倾听了各方的意见,并根据已经生效司法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对到达现场的四个当事人现场进行普法教育,首先敦促他们严格履行首先司法文书所确认的的法定义务。再就两位老人长期患病在床,确需专人护理事实向四个当事人进行明释。但因其长子抵触情绪较大,而未能达成共识。为了化解矛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团队兵分两路,一路由石桥司法所的杨保记所长继续对抵触情绪较大的两个儿子进行普法教育,另一路由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随同两位老人的小儿子一起又步行来到两位老人的住处,实地了解情况,并征得两位老人的同意,案件将进入诉讼程序。时至中午12点半,两路人马再次汇集到郭庄村委,由杨保记所长负责教育的两个儿子中的一位明确表示,让暂缓立案,其负责做其大哥的工作,力争本案不进去诉讼程序,由河南达圣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团队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案。回归途中,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再一次询问两位老人护理费的支付期限如果不追究以前,其大哥基本同意,但仍需做其大嫂的工作,请求暂时不要立案,给他一段做工作的时间。
调解现场
入户调查路况及受援人
本次调解虽然没有达到完美的收工,但为最终解决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整个团队一致认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作为村(居)法律服务团队切实做到了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法治化进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