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0:39:37来源:法律常识
据报道,2月26日12时许,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内,发生了一起让人匪夷所思的互殴的事件。
这样的互殴事件,还真的很少见,算不算是知法犯法呢?
互殴,其实也就是打架;关于打架的处罚,具体得看各自受伤的情况来决定。
轻则治安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的话,就涉嫌刑事犯罪,由法院进行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具体该如何处理,还真的不好说,互殴,双方都有责任,双方都受伤;我们先看看本案的具体情况吧!
据了解,互殴的双方,并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律所合伙人王某和仲某;事发后,王某和仲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医院反映,王某颈部的伤口有20多厘米、仲某左手的伤势也比较严重。
目前,两名当事人已被警方控制。
双方都受伤,还真的不好办理,相信警方还得进一步调查。
都是高学历,熟知法律的人,怎么会做出这么不文明的行为来呢?让人想不明白,就算是利益冲突,也不应该这样动粗啊!
如今弄得两败俱伤,实在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打架斗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两位知法犯法,相信也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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