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1:44:5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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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同医生,又不同医生,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需要极具专业的知识来处理专门的问题,不同之处在于医生被划分为不同的科室部门,在本专业内处理事关健康的工作,而律师目前并没有强制性地划分不同专业,因此导致律师往往为了接收案件而夸大宣传,导致同时接手不同专业的案件,其效果可想而知,笔者罗列了下面几种律师,看看你已经聘请的刑事案件律师中,是否能够对号入座呢?
这类律师之所以排在第一位,是因取决于其数量相对较多,这类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根据其自身以往的经验,按照流程一步步走下来,直至判决,此类律师的特点如下:
1、收费较低,由于均是按照流程走下来,自然对其工作量有所减轻,所以其在同一时段可以接手更多的案件,因此价格也会以低价为主。
2、效果有限,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刑事案件都会有所区别,因此辩护的策略和方式一定是量身定制的,并非千篇一律,若按照普通流程或者惯有的辩护方式去大众化辩护,必然对其辩护效果和质量有所降低。
3、和家属无法有效沟通案情,走流程的律师因其手头案件较多,有时可能连当事人本人的姓名都记不得,更无从谈及和家属的沟通了,对于家属而言,请律师就是为了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是否严重,预期的结果如何,如果仅仅只是让律师带个话,根本没有辩护的策略和方式,根本不能达到请律师的目的。
4、崇尚辩护无用论,这类律师的另一特点就是和家属表示辩护无用说,往往口头禅就是“已经构成犯罪了”、“再怎么狡辩用处不大”、“我看还是认罪走流程吧”,从心理学上说,属于因自己无法在某一领域有所成就,从而毁灭该领域专业性,在家属面前树立“不用找专业刑事律师”的心态,小编真想说一句:“不能帮助当事人也请别害了他!”
这类律师在实务中也不算少数,而且往往这类律师有很多都是通过亲朋好友同学介绍来的,有些碍于面子无法拒绝,有些手头案源缺乏为了弥补收入,在自身本并不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的情况下而办理案件。这些律师的特点如下:
1、会见当事人次数较为频繁,此类律师因碍于情面无法拒绝,在家属每次要求会见时均点头答应,会见时草草了事,等于完成任务,在家属面前表现可谓吃苦耐劳,如果会见时烈日高照或者寒风腊月,更能凸显其不容易以获得家属的信任。(应该说是同情)
2、和家属沟通次数较为频繁,因家属介绍而来的渠道关系,导致此类律师往往不会摆出律师的“架子”,和家属距离感较少,因此会非常耐心接听家属的每一个电话,让人认为其对此案非常上心,用来弥补其对案件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水平的不足。
这类律师就是我们要重点说的,也是小编看到印象深刻的律师,此类律师可能给人的感觉比较“孤傲”,在谈案件,谈收费时不苟言词,但是其分析往往能够直入人心,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此类律师的特点吧:
1、善于提出有效的辩护策略:我们都知道,刑事案件比较特殊,其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纠纷,而是检察院代表着国家对你的家属进行的公诉案件,这类律师在接待家属时,因其平时专门办理刑事案件,其善于提出有效且精准的辩护策略,很多当事人家属在沟通后一致认为:“经常做的和不是经常做的到底有区别!”
2、能够充分列举其办理的成功案例:开头说到,律师目前在我国不需要被强制性划分领域,也就是说只要有一张律师证,完全可以说自己是民事领域的专家、刑事领域的资深,家属唯一的验证方式,就是在和律师的当面沟通中可以看出律师到底是否有办过此类案件,(有人说可以通过网站查询律师的判决书,这固然是一种方式,但是要知道,刑事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很多的成功案例,如成功取保候审、不予起诉等,这类情况都是没有判决书的,而往往这类情况才是刑事案件律师最为成功的案例),所以,在当面沟通中能够通过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并结合本案的情况,以及其办理过的真实案例,来最终选择确定律师。
3、收费较高,相比普通大众律师没有价格优势,律师和普通人一样,一天24个小时,时间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时间内,律师如果对个案所耗费的时间较多,收费自然会上升,一个一年做10起案件的律师和一年做80起案件的律师,收费一定会有所区别,也就是俗话说的薄利多销,但是要知道,对于你来说,你家属的案件就是你们的全部,但对于一年80个案件的律师而言,只是80分之一而已。当然,请律师还是量力而行,不能以为追求最专业、最有名的律师而超出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
对于已经找过刑事律师的你而言,是否能将你的律师和上述三类对号入座呢?当然,小编也只是从自身对于刑事辩护圈内的典型情况来分类的,并不代表一定如此,但是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精雕细琢配上大师的手笔一定会出更好的艺术品,希望您家属的刑事案件也能够是一件非常成功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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