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1:57:02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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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接受了四川法制报记者的专访,围绕全省法院的工作思路、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谈了他的思考。
“你们如何定义法官?”采访中,王树江问了四川法制报记者这样一个问题。十个月前第一次和省法院干警见面的时候,他也问了同样的问题,并和大家分享了自己对法官这一职业的理解。
在法院工作了33年的王树江看来,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一名好法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和终生追求,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
王树江认为,作为省法院院长,要尽可能为全省法官创造各方面的良好条件。他说:“领导就是服务。我服务谁?法院的主体是法官。我的职责就是服务法官,进而服务审判,最终服务的是人民群众。”
“法官是天下师”
优秀法官应有“三高六质”
“到四川来工作,我很高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王树江,此前一直在黑龙江法院系统工作。王树江告诉四川法制报记者,在前期调研了很多中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后,他切实感受到四川深厚的文化底蕴体现在法院文化建设、审判场所建设、法院工作方式等方方面面,并且因地制宜、各有特色,令人耳目一新。
王树江很喜欢商鞅的《商君书·定分》中的一句话:“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商鞅把法官定义为天下师。中华民族自古尊崇天地君亲师,师是五尊之一,法官是天下师,地位崇高。”王树江说。
王树江进一步解释,法官的职责就是通过司法活动,让老百姓不会因为不懂法而违法,或者受到违法侵害,而使其陷入危险境地。在他心中,法官是拥有高超的司法技艺、广博的知识涉猎、强烈的担当意识和荣誉意识,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力的人。
他认为法官应该有“三高六质”:
三高是高尚的道德情操、高贵的精神气质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六质则是崇法的精神、智慧的头脑、中立的立场、清廉的操守、矜谨的情怀和为民的宗旨。
当一个好法官,已然是王树江的终生职业追求。一年多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了他代表法官最高荣誉的天平奖章。
服务法官 服务审判
最终服务人民群众
王树江从“审判管理要跟上、后勤保障要跟上、智能化建设要跟上、文化建设要跟上”四个方面提出了四川法院的工作思路。
他坦言,谈到管理,很多人都想到自上而下的权力行使,其实法院审判管理的职能作用主要不在于此。法院领导在设计工作思路的时候,要围绕“规范、保障、促进、服务”这八个字开展工作。
服务审判的过程就是服务法官,尤其是当前面临司法改革,要求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他接着说道:“基本要求是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管理不越权,最终形成规范有序,保障有力,促进质效提升,服务法官办案的审判管理模式,进而服务审判,最终服务的是人民群众。”
四川法院的案件数目前在全国排名第六,今年9月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数已超100万件。“法官的压力很大,5+2、白加黑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纵然钢铁之躯之人也有一个极限,所以一定要把后勤保障跟上,给法官创造良好环境,让法官心无旁骛的工作。”在案多人少的高压负荷下,四川法院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王树江认为,法院干警身上集中体现了巴蜀人民吃苦耐劳、踏实工作的特点。
近年来,法官队伍人才流失也是王树江关心的问题。“每个行业有人员流动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需要关注。”王树江希望通过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将来达到一种理想状态:法官数量虽然减少,但待遇和职业尊荣感都明显提升。
王树江特别重视智能化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要好用管用,要让干警会用爱用。法院领导不能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思维要超前。”
此外,他还一直强调文化建设,以此增强法官的凝聚力。在他看来,法院文化建设是其他很多工作的基础,也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结合这几个月的调研情况,王树江总结明确了法院文化建设需要确立六个方面的观念: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超然中立的职业品格,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崇尚自由平等理性客观的职业特点,专业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
公信力是法院工作主线
法官是法治社会建设者
王树江到川后,对全省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古语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人民法院办案没有信誉,很难达到定争止纷、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最终影响社会法治进程和和谐社会构建。”在王树江看来,公信力是法院工作的主线,是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基础,意义重大。
“案子办错了,一切无从谈起;案子办对了,执行也要到位。如果执行不到位,打了‘法律白条’,司法公信力也无从谈起。”今年9月4日,随着王树江的一声令下,全省法院2018年度“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全省211家法院共有13728名干警参与了此次行动,奋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一役。
王树江表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之年,四川法院将以铁的纪律和手腕狠抓落实,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司法者的内心应该充满温情。”王树江在基层调研时,欣喜地发现很多法院在服务意识的树立和提升上做了很多工作,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认可度在提升。
转换角色对法院提升公信力也至关重要。“法官首先是司法者,但还要把身份转换到法治社会建设者。我们不仅要关注司法,还要关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面守法。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关注法院工作是否公正高效、方便快捷。”王树江说。
今年10月,第三届全省法院“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拉开序幕,充分展现了四川法院规范、文明、高效司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法院开放日活动等。这些工作背后,都是王树江所倡导的重要拓展渠道,搭建感受公平正义的桥梁,满足公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更加认可法院司法活动。
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共信
法官应做好“航标灯”
法律职业共同体包括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工作者等。王树江认为,虽然这些人的职业不同,职责不一,但是基于共同的事业追求、相同的职业思维、共通的专业语境以及统一的知识体系,形成了和其它职业团体有明显分界的职业共同体。
对于法官在这个共同体中的作用,王树江表示:“苏格拉底说过,法庭上的法官要礼貌地听问题,聪明地想问题,冷静地回答问题,公正地解决问题。法庭上不需要法官滔滔不绝,法官需要理性的判断和思考。”在他看来,如果把职业共同体比作灯塔,法学家以他的批判精神构筑了坚实的塔基,律师和检察官构成了伟岸塔身,而法官则是航标灯。
公信力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多部门通力合作。如何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共信,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又将如何主动作为?
王树江提到,司法公信由三部分组成:法官的自信、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信、最终达到全社会的公信。法院责无旁贷要提高案件质效,把案件办成铁案,也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检察官、法学家、律师和法官一起共同形成对司法过程和司法成果的信任,最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带动下,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司法公信,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建设的各个目标。
对于法官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中怎样发挥作用,王树江提了三点要求。
对证据要求再审视。法官办案要求一个“严”字,要对证据进行全面、严格、终局的审查,必须慎之又慎。王树江常对法官讲“法槌之下财产万千,法槌之下人命关天,法槌之下是非曲直,法槌之下毁誉忠奸”。同时,严把证据关需要各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要尽可能全面规范取证、严格举证责任,还要尽可能加强信息共享。
对人权保障再思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确定的原则。法院系统曾经总结过,以往出现过的冤错案件,无一例外的都是证据上出现了问题,现在四川有些中院刑事律师辩护率已经达到100%,同时法律援助的制度也在逐渐完善,对人权保障将发挥重要作用。
对庭审作用再强化。人民群众要求的是看得见的正义,庭审是“看得见的审判”,非常关键。庭审实质化将有效检验并强力倒逼直接或间接参与庭审活动的各方规范其执法司法活动,将有效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共信,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公信。
谨记“公生明,廉生威”
要廉以养气、立德、柄权、内省
今年5月8日,省委书记彭清华到省法院走访时专门强调,作为一个法官,要慎独。“慎独”出自《中庸》中的“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王树江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讲到明朝年富的官箴碑的故事。法院干警应该如何真正做到把廉字入脑入心?采访中,他向记者谈了自己的思考。
在王树江看来,法官在独处的时候要谨慎戒惧,这不仅是一种被动状态,更要成为一种主动自觉和习惯,身为法官要谨记“公生明,廉生威”。这是明朝时候山东巡抚年富写给自己的一个要求,后世很多官员都把它作为座右铭放在办公桌上。仅做到清廉、不贪贿还远不够,这个“廉”还包含有节操不苟取、正直刚毅和品行方正等意思,法官更要有这种自我要求的意识。
王树江说,法官从自身的角度,要做到廉以养气、廉以立德、廉以柄权,廉以内省。“廉以养气,就是要涵养出一种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廉以立德,古人提出的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中,法官至少要做到其中的立德。”
在谈到廉以内省时王树江提到,有些古县衙的大堂和二堂之外都有一个退思堂或者叫退思亭的地方,供断案之后在那里坐一坐,思索案子办得怎么样。他说,他对自己也有这个要求,隔几天就会反思总结一下过去的工作情况。
从用权的角度王树江认为要注重一个公字,法院干警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他提出了“三公”:出于公义、出于公心、出于公道。“如果廉和公都做到了,自我从严管理也就做到了。而身为法院领导干部,首先得以身作则。”
多年来,王树江保持着读书的习惯,工作再忙碌总要挤出时间来读书,不时还会写下读书笔记和随笔。他最近读了《正义永不决堤》和《正义的慈悲》两本书,应四川法制报记者的要求,王树江推荐了几本法律书籍。他推荐法院年轻干警和对法律感兴趣的人可以读一读余定宇先生写的《寻找法律的印记》;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而言,他认为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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