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7:00:51来源:法律常识
事实上,对于这样一起相对简单的刑事案件,是否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还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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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争议的“男子与的哥争执猝死”事件,终于迎来了转向。据报道,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后决定指令南岗区检方撤销对的哥滕广江的批捕决定,南岗区检方也于10月19日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
对涉事的哥滕某而言,这无疑是个好消息。根据《刑事诉讼法》,“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滕某不仅将恢复人身自由,更可能化解“入罪”之忧。若是被办案机关错误羁押,他还可以依法申请赔偿。
▲图片来自哈尔滨市人民检查院。
法律无非人情,正义自在人心。公众的普遍认知、是非观念,与法的精神一脉相通。而哈尔滨检方的纠错,就回应了公众呼声。但就此事看,兑现正义还不能止步于此。
据报道,滕某今年6月28日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被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到解除强制措施时,滕某已被羁押长达3个多月。
而根据刑诉法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为何滕某被刑拘时间会超过法定时限,这恐怕还需要有关办案部门给出交代。
该案中,说滕某的行为涉嫌犯罪,本就存疑。即便构成刑事案件,是否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也有待商榷。根据刑诉法规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滕某就算真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考虑到他并没有什么社会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既不影响诉讼活动,也能减少羁押痛苦。长期的强制羁押,既消耗了司法资源,对涉案人员也是身心折磨。问题来了:有关方面究竟是出于什么考虑,没有对滕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呢?
回看此案的“扭转”,固然与当地检方的大力复查有关,但若不是舆论的持续关注,结局恐怕仍难预料。案发后的3个多月,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滕某在一步步地朝着司法审判大门抵近。形成对照的是,当舆论形成热点后,该案在更高一级检方的介入下立马“峰回路转”。客观来说,不是所有的类似案件都能这么“幸运”,得到“引爆舆论”的加持。
法治是个案演绎的结晶。就该案看,在以法律理性还的哥以清白,弥合司法与民意裂痕的同时,显然还应反思办案过程,该追责的追责,避免类似现象重演。也只有亡羊补牢,个案正义才能重若千钧。
文/柳宇霆(学者)编辑 博阳 校对 王心
值班编辑 吾彦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