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0:29:04来源:法律常识
12月25日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办理情况
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
介绍赵新红案情况
一
十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目前,十堰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0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24亿元;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04件795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59件545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失职失责和“保护伞”问题283人;整顿软弱涣散社区(村)党组织485个。
赵新红案是十堰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高、黑财种类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019年12月26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赵新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高利转贷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赵新红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6月10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二
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
赵新红等人自2003年开始,以高利放贷、开设赌场为主要手段,通过实施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形成了以赵新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01
社会危害性大
该涉黑组织存在期间,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受害群众多达300余人。干扰、破坏多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为索要债务强行扣押公司行政公章,导致10多家企业因无法正常续贷而逾期违约,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02
手段隐蔽,资产查证难
赵新红等人为逃避打击,一直采用多种隐蔽手段操作资金往来,查获的19张银行卡和20余个银行账户全部用来转移、隐匿资产,加之其提前销毁部分账册,造成巨额资产查证难。
03
软暴力特征明显
犯罪嫌疑人采用非法拘禁、贴身跟随、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实行心理强制,实现其犯罪目的。
三
案件办理做法
01
坚持高位推进
省扫黑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导。十堰市委政法委启动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在全市调配100余名政法干警参与案件办理。政法各部门全程指导解决具体问题,认真把好法律关、政策关,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02
坚持深挖彻查
十堰市公安局专案组梳理2015年来涉及赵新红的报警记录,循线深挖,从第一次收网抓获4名嫌疑人到扩线深挖抓获16人,从开始的3起案件到最后深挖出37件案事件。纪检监察机关彻查该案背后“保护伞”,对5名涉案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3
坚持依法办案
郧阳区检察院先后13次就案件事实证据、涉案财产查控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意见;案件侦查专班根据检察机关补证意见高标准开展补证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郧阳区法院先后召开2次庭前会议,与案件辩护律师充分沟通,确保庭审活动公正高效;成立“黑财清底”工作专班,对种类繁多的涉案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认真甄别涉案财产并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判决生效的2.41亿黑财全部依法执行到位,彻底摧毁了该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
04
坚持以案促建
郧阳区法院就本案暴露出的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向茅箭区公安分局制发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全区宾馆旅社等住宿行业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黄赌毒”的专项整治,相关办案单位就此案共发出“三书一函”9份。茅箭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一案一整治”要求,以案促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全面整改到位,建立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四
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01
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赵新红等人涉黑案告破,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社会治安秩序好转。案件发生地茅箭区2019年下半年群众对公正执法满意度大幅提升。
02法治力量充分彰显
通过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给全市群众和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及时、准确、清晰地传递了法治理念,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03
基层治理能力得以提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得到有效衔接,堵塞了行业监管漏洞,推动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