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2:09:04来源:法律常识
方城县人民法院认真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建立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机制的规定要求,探索实施“1+7辐射、4+5驱动”模式,截至8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5871件,同比下降13%,案件质量和效率均大幅上升。
“1+7辐射、4+5驱动”模式(简称1745工作模式),即:以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为“1”和辖区“7”个人民法庭形成纵主轴,推动县级层面诉讼服务中心与五大调解联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主推法院工作五步齐走:矛盾分流、速裁快审、繁案精审、善意执行、延伸服务;指导乡镇层面五长联手:综治(信访)站长、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社区村组网格长;形成五治共建: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的共同建设工作机制,实现党政主导、法院主推、部门主责、基层主抓、群众主体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线上和线下双推进
该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将工会、妇联、医院、交警、公路等纠纷多发部门负责矛盾化解人员完成注册为调解员,开展线上调解工作。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设置诉调对接工作站。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县司法局选聘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于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提前介入,建议附带民事部分再侦查或者检察环节调解解决。做好与行业调解联动,邀请医疗、交通、劳动、物业等行业调解协会、保险机构常驻法院。集中处理与保险公司有关的交通事故案件的理赔、调解案件。与律师调解联动,设立律师服务值班窗口,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工作。
质量和效果双注重
出台《方城县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办法》,突出质量和效率指标的同时,强化调解和服判息诉等效果指标。强化矛盾分流,对属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范围的引导相关部门解决。对属于信访事项的由信访部门解决。对属于其他政法部门的引导到公安、检察部门控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先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开展立案前先行调解。强化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善意执行。
排查和化解双结合
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加强乡镇综治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村组网格长等基层矛盾化解力量,建立“解纷圈”。依托乡镇综治信访办和村组网格长每周三的大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分类化解和处置制度。建立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结对制度,在派出所建立联系点,法庭法官每月入所或到警务室与民警、“一村一警”协同调处一次矛盾纠纷。派出所接处警发现、受理的民间纠纷,适合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等,均可交由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司法所在接待反映矛盾纠纷的问题时,可以先行调解,并对于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以及法律援助等,切实筑牢“矛盾不上交”最后一道防线,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