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8:44:33来源:法律常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阳江市委和江城区委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笃定目标方向,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工作,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线索清仓”为重点,深入开展“六清”行动,高举法治利剑,严惩黑恶,涤扫污浊,扫出了浩然正气、朗朗乾坤。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10月31日,江城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件105人(2020年判决认定涉恶势力犯罪5件,判决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1件,于10月底已全部清结,结案率100%);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犯17人,重刑率18.08%;判处涉案财产78.12万元。累计已执行财产40.58万元,财产执行到位率51.95%。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攻坚阶段,江城法院上下一心,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强劲的攻势,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高位推进,始终保持强大攻势
江城法院党组始终坚持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书菊靠前指挥、精准督导,院(庭)长带头办案,全院干警强化使命担当,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的强大攻势。
在审判中,该院狠抓执法办案,抽调精兵强将充实扫黑除恶审判团队,严格按照“四个一”和“三同步”工作机制,全面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促进审判质效双提升。江城法院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制度作用,对于疑难涉黑恶案件,由主管院长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结果作为合议庭裁判的参考依据,对于法律适用疑难等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法院,保证了涉黑恶案件的审判质量。
此外,加强跟踪督导,对于每件黑恶案件,法院首先明确案件办理责任人、跟案领导,制定结案计划,其次由扫黑办、跟案领导跟踪督办,进展情况每周报送,确保如期办结。
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中,该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效率,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不误。江城法院与阳江市看守所通过远程方式实现视频开庭审理案件,或在看守所建立临时审判庭开庭审案,有效保障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春节后至今,江城法院视频开庭、在临时审判庭开庭审理涉恶案件4件20人。
依法审判,重拳惩治黑恶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利剑出鞘,依法审理了一批涉黑恶犯罪案件,以强有力的攻势涤荡污浊,狠狠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营造了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良好治安环境、营商环境。
江城区属于中心城区、经济活动较频繁,江城法院对受理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利用敲诈、威胁、闹访、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非法方式获利的黑恶犯罪重拳打击,用法治清除侵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该院一审审理的沙某等8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敲诈、威胁、闹访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沙某利用其岗头铺村村长身份,纠集沙某实、沙某进等8人,形成以沙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金郊村委会属下的岗头村、下沙岗村、上沙岗村、 岗头铺村一带采用敲诈、威胁、闹访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以攫取非法利益。法院以被告人沙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予以维持原判。
沙某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横行乡里,为非作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此类案件的从严打击,有力净化了农村社会环境,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起到了重要作用。
江城法院还依法审理了刘某齐等6人诈骗罪、寻衅滋事案,该案是一起利用“套路贷”虚高借据金额进行诈骗财物的恶势力案件。2017年开始,刘某齐等被告人利用民间借贷名义,以无抵押为诱惑,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高利放贷,并采用泼油漆、砸门窗等暴力方式讨债,形成一个“套路贷”恶势力团伙。“套路贷”犯罪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江城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刘某齐等人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五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对“套路贷”案件的从严打击,有力净化了江城区社会环境,也警醒广大群众加大防范,以免落入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在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江城法院始终坚持案件办理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江城法院完善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台账、切实建立完善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长效机制。立、审、执等部门权责明确、分工合作,形成“打财断血”工作合力;2020年4月,深入开展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专项活动,抽调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干警成立执行工作专班、指定办案团队;灵活执行手段,落实线上线下查控举措,同时对被执行人以及其家属财产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向交警部门提供被告人车辆信息,发现有车辆立即追踪;对被执行人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进家属帮缴;对家属不在家的情况,采用摄像头对话的方式联系;加快财产评估拍卖流程,实现涉黑恶案件财产“应执尽执”;加大对涉黑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充分运用“1+5”曝光机制,对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强制定制彩铃,确保全覆盖。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10月31日,江城法院判决已生效财产78.12万元,其中罚金43.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6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28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3.718万元,全部已移送执行局执行。累计已执行财产40.58万元,财产执行到位率51.95%。
深挖细查,加大涉黑恶线索摸排力度
为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江城法院专门召开扫黑除恶线索排查专题研讨会,对案件线索进行了梳理、研究、讨论;对案件线索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涉黑恶案件立案后,确定专人立即送达,书记员第一时间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进行排期开庭。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即刻抓紧时间阅卷、核对证据、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对被告人判罚财产刑和进行追赃,立即移送执行。重点案件的立、审、执流程确定联络员予以跟踪落实。
收到上级交办的涉黑恶线索后,院领导立即召开研讨会,强化工作措施,组成核查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线索核查办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10月31日,上级交办线索5条,自行排查线索15条,全部移送区扫黑办、公安机关和区纪委监察部门,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行业清源,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恶案件的同时,江城法院发挥司法专业优势,注重分析黑恶案件发案原因,就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短板、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正本清源,推动长效常治,为建设平安江城、法治江城贡献法院力量。
针对审理的多起非法放高利贷导致的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案件,江城法院从构建法治社会的专业角度,就如何治理防范此类犯罪,构建有序民间借贷环境,专门出台了《关于针对非法高利放贷、经营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问题的整治方案》,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深挖根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10月31日,江城法院共向相关单位发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8份,获得反馈8份,反馈率100%,内容涵盖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建立健全校园守护机制等方面,有力推动了相关行业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实现“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
强化舆论引导,动员全民参与
为发挥宣传工作预防与震慑黑恶犯罪、源头治理的效用,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江城法院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坚持每月组织开展宣传“七进”(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满意率。
除派发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外,江城法院及基层法庭也通过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开辟专题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江城法院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南方+新闻客户端等移动新媒体平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地加强宣传报道,特别是对典型案例的报道,让群众全面了解扫黑除恶取得的成效。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网格员人力资源,助推宣传工作的贯彻实施。下半年,宣传内容注重由“扫黑除恶初见成效”向“提交扫黑除恶成绩单”转变。江城法院结合志愿者服务活动,联合城西、城北、东砵等社区深入开展“决胜扫黑除恶、建设平安江城”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广播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汇报扫黑除恶的最新战果,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10月31日,江城法院共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123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7450份,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报道宣传33篇(次),持续掀起宣传热潮,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全媒体记者】张俊
【通讯员】谭丹红
【作者】 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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