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专业资讯:交通肇事后更换车辆,车辆贬损价值法院是否支持

时间:2023-06-01 15:51:46来源:法律常识

车辆维修试车过程因第三方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价值折损该不该赔?由谁赔?近期,消费者李某向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投诉称,在一家维修公司更换车辆轮胎后,工人试车时发生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要求赔偿贬值损失2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消费者:维修公司保管不当赔偿贬损费

维修公司:责任在第三方

经调查,维修公司为消费者的爱车更换轮胎后,工作人员试车过程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车辆承担事故责任。随后,维修公司协助消费者到4S店进行车辆修复,咨询评估后得知车辆贬损不低于2万元,因此李某要求维修公司赔偿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车辆贬损费,但维修公司认为交通事故责任在第三方,自己不应该赔偿这笔钱。经四川省消委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维修公司免收轮胎更换费用并补偿一定损失合计5000元。

消费者主张赔偿车辆贬损费,由谁赔?

这起消费纠纷争议点在于“车辆被撞导致贬损该不该赔、由谁赔”。对此,四川省消委顾问律师黄少扉、龚捷认为,消费者李某与维修公司是合同责任,与肇事司机是侵权责任,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向谁追责。袁兵律师认为,第三人侵权即肇事方全责造成汽车贬值损失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按照与维修公司的维修承揽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再由维修公司向肇事方追偿;或以侵权为由直接向肇事方要求赔偿损失。周成飞律师认为,消费者消费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维修公司及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需赔偿,即便交通事故是第三人全责,消费者也可以依据安全保障条款向维修公司主张赔偿。若是维修公司尽到了注意义务,消费者可向事故肇事方索赔,但损失需鉴定。蔡开剑律师则认为,车辆被撞后会导致二次销售价格降低,消费者李某的遭遇明显是维修公司违约,应该赔偿全部损失。

“但交通事故裁判规则没有明确是否支持车辆贬值损失”,谢文强律师表示,司法实践中由法官自由裁量。李凊律师指出,如果是半年内或一年内的新车,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例支持车辆贬值赔偿。彭安碧律师也认为,对于新车或者价值较高的车辆,贬值比较明显的赔偿诉求容易得到支持,但须走评估程序。

四川省消委:建议明确车辆贬损赔偿标准

消费者可通过事先约定避免纠纷

2016年最高法发布《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对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针对各地法院判决不尽相同的情形,四川省消委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车辆贬损赔偿标准、范围以及认定要求等,充分保障广大车主的权益。维修公司应积极购买财产损失意外险,因贬值损失为车损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消费者进行承保及理赔服务告知。

四川省消委提醒广大车主,车辆贬损赔偿具有一定争议,虽然试车发生碰撞的情况不常发生,但为了避免纠纷,修车前可与维修公司约定意外情形的赔偿责任。(文/张茜)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劳动者 案件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被告人 逃逸 肇事罪 房屋 当事人 土地 驾驶 自诉 补偿费 交通肇事 赔偿 事故 刑事案件 公司 债务 法院 打官司 交通 事务所 被害人 离婚协议书 辩护 肇事 债权人 责任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鉴定 找律师可靠吗 法律 甲方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