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4:26:18来源:法律常识
活动轨迹的通报
3月26日10时40分,兰溪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为外省返兰人员,现居住地为兰溪市兰江街道彩虹城。兰溪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隔离管控、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现将该人员的主要轨迹通报如下:
3月23日
中午从外省自驾回兰溪,15:30左右在兰溪市沈村收费站下高速,16:00左右到达兰江街道彩虹城住处,16:35在彩虹城物业处,17:25在彩虹城对面创业大道38号一米一粥饭店,18:00在兰江街道大阜张东瓜洗车店,此后当日未外出。
3月24日
早上在家吃早饭,上午在家一直未外出,中午12时许下楼步行至彩虹城对面创业大道38号一米一粥饭店,晚上在彩虹城家中就餐,未外出。
3月25日
早上在家吃早饭,13:34在彩虹城对面创业大道38号一米一粥饭店,下午14:00左右自驾车到兰江街道蕙兰路邮政网点(未进入),后往环城西路兰溪市安顺车辆检测公司,14:20到兰江街道康宁路吉佳汽修店,14:46在兰江街道康宁路童昊副食品店,后返回安顺车辆检测公司。16:09自驾前往兰溪市体育中心核酸检测点,16:34至17:54在兰江街道上尚城附近品善养生馆,18时10分许在兰江街道邻家小厨快餐店,19:03在邻家小厨快餐店对面的红尚发艺店,20:42自驾回彩虹城住处,此后未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或兰溪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79-)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接受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转自:兰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