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热点头条:鹤岗刑事案律师怎么收费,十四人死亡是什么事故

时间:2023-06-06 07:05: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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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副厅长命令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刘仲义私下接触摸索罪犯心理。三名罪犯伏法。黑省警察在鹤岗取得重大成功。

省长助理、黑省公安厅长徐衍东2月17日的心情是极为愉快的,鹤岗市公安局值班员一字一句地记下了他的指示:非常感谢公安部领导对我们的关怀和支持。这仗打得很漂亮,案件破得很好,很及时。尤其是破获了“1.28”案件,又破获了五起大案,战果辉煌。望认真总结经验,以利再战。对这次破案过程中有功人员,应当受到表彰和奖励。

同时,他请副厅长张昕枫尽快赶回省厅。人们估计,省里其它地区或许又有大案发生。两天后,当省厅工作组的全体成员返回哈尔滨时,正逢星期天,他们意外地接到通知,徐厅长在家里设宴亲自为大家接风,这是破了先例的。徐厅长的确高兴,他深知,此案破与不破关系之重大。张副厅长离开鹤岗之前,在吕志锟副局长的陪同下到看押孙海波、闫文宇的地方去看了看,当时田雨还没有被擒。

“要很好地研究这两个人。”张昕枫走下楼梯时说:“不是只研究案情和一般的经验教训,不是只了解犯罪事实。案子是人来作的,要看是什么人来作案。为什么作案,如何作案。我相信,在鹤岗,像孙海波、闫文宇这样的人还有,这些人接受了‘1.28’的教训,将来也许干得更巧妙,策划得更周到,你们能不能应付?”

吕志锟沉思着:“一个‘1.28’已经够我们反思了。孙海波这些人在作案性质、作案手段上都达到了空前的深度,他们高智商、设计型,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鹤岗能出这种人是我们过去没有想到的。我初步把案子串起来看了一下,田原在他们当中还属于传统的‘刀枪炮’一类的犯罪分子,所以做这样的案子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孙海波、闫文宇这样的人过去根本不在公安的视线之内,这种人是最危险的,也是我们将来要花大气力对付的。田雨也令人感到震惊,前两年还是学生,一走上社会就准备犯罪,好像血液里就有犯罪的传统,喝狼奶长大的,从小就有对抗社会的意识,对这类人我们不能不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张昕枫欣慰地点头,同他一起坐进汽车:“总之,犯罪在升级,不知你想过没有,这伙人还不算成了气候,他们真正发展起来,有了钱,会用钱打通一些关节,用钱开办企业,掌握一部分经济命脉,甚至与政府机构里,包括你公安局一些甘于下水的人勾结起来,形成类似黑社会的组织,那时候,他们作起案来将更嚣张,更无视国法。我希望你们鹤岗务必不要出现这种局面。”

“我明白你的意思,”吕志锟沉重地点头,“我想在鹤岗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只要我们还在,就决不容许孙海波这类人发展起来!”

“身系国泰民安啊,”张昕枫加强语气。“你注意到没有?这些人每作完一起案子,都要研究一番,总结经验教训,所以他们的案子一起比一起干得老练,不过几年时间。我们公安在破案侦查方面的进步怎么样呢?我走后,你们要很好地研究这起案子。你们过去提出个口号,叫‘案件不破,研究不止’,很好,现在案子破了,也要研究不止,要像罪犯研究作案那样研究破案,才会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我们一定认真总结。”

张副厅长侧过身来:“还有一个问题留给你们研究,不急于得出答案,我也在思考……都说东北人作案狠,我看孙海波这伙人就是一个典型。他们为什么那样下得去手,不动心一个个杀掉与他们不相干的人,包括孩子?光是为了钱吗?杀人总要偿命,他们把别人的命不当命,把自己的命也不当命吗?钱比命还重要吗?孙海波抱着孩子哭,说明他是有正常人的感情的。那么他对别人的孩子为什么那么残忍呢?有些事是靠普通人的思维逻辑解释不清的,但很重要,它关系到我们对犯罪分子的认识。”

“这是一个犯罪心理的问题。”吕志锟微微闭上眼睛。

下车时,张副厅长交代,对于破案中有功人员,要及时申报奖励,对失职者要严肃处分。

2月18日上午,指挥部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果副市长到会讲了话,他指出,这想案件全国罕见,公安机关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里破案,赢得了全市人民的赞誉。今后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重视,还要把这起案子作为教材,专门办研讨班研讨。听得出来,市领导对公安局怀有感激之情,在这段时间里,公安工作关系了鹤岗市的前途。无疑,今后市里在财政等方面也会给予公安机构以更多的支持。何文轩局长、五局刘骁辉副处长、省厅闫自忠副处长、矿务局李仲勤副书记、市局李洪杰副局长、吕志锟副局长等在会上发言,从各个方面总结了破获“1.28”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得到的启示。

在会后形成的给省厅的正式报告中,破案经验被归纳为5条:(一)党政领导重视,公安机关领导靠前指挥;(二)群众发动工作充分深入人心;(三)正确选择侦查途径,决策果断,行动迅速;(四)坚定信心,正确运用审讯策略。(五)广大民警不怕困难,不怕牺牲,艰苦奋战。

每个亲身经历了破案过程的人,都能切实体验到5条里包含各种内容。他们经历的是一场综合的、立体的战争。报告中以“孙海波犯罪团伙给我们的几点启示”为题总结了值得汲取的教训。在开首中,这段内容表述说: 孙海波犯罪团伙的出现标志着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升级。其手段之狡猾,设计之周密都是前所未有的。这起案子的侦破,体现了公安民警的大智大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认真反思也有深刻的教训,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这些“启示”被概括为5条:(一)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当前刑事犯罪的恶性程度;(二)要进一步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水平;(三)要下力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四)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强枪支管理;(五)要大大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每一条下都列举了若干事实。无疑,孙海波团伙给公安方面的触动是不小的。

值得一提的是,2月18日,在征得了吕志锟和王春林同意的情况下,南山分局刑警队副队长刘仲义曾与团伙首领孙海波有过一次长达3小时的私下接触。这次谈话的内容由刘仲义录制制了录音带,但没有文字记录。实际上,这次谈话对于了解犯罪分子的内心想法是非常有价值的。可惜录音带后来放在地下室里受潮了了,谈话的经过只能根据刘仲义的回忆整理出来。

这位年轻的刑警队长始终希望真正了解对手,了解他们的内心的真实想法,而不是仅仅了解犯罪经过。这就是私下接触与正规审讯在目的上不同。正如法律不注重犯罪动机而注重犯罪后果,罪犯在正式审讯中也没有必要详尽谈出隐蔽在作案经过背后的种种复杂的细微的思想感情。就是说,他们的有些想法可能被他们带上刑场而成为永久的秘密。这并不影响惩治犯罪和准确量刑。

刘仲义却认为,要成为一个好警察,就要研究犯罪主体,研究作为人的罪犯。罪犯也是人,除气质性犯罪分子外,其它罪犯的犯罪都能寻到一定的心理和社会原因,某种程度上,他们犯罪思想根源是特殊的社会存在的反映,不了解这些根源,警察便只能被动地应付各种犯罪事实。

孙海波、闫文宇交待了全部作案经过后,审讯工作告一段落。在移交看守所之前,两人暂时看押在南山分局。刘仲义交代部下,不允许虐待犯人,满足他们合理的要求。他走进房间,孙海波抬头看了他一眼,认出这个精悍的警察就是把自己按在被窝里,甩出手铐的刑警队长,在审讯中他们也有过几次交锋。他领教过刘仲义过人的臂力,也知道此人见解犀利。不知怎么,他觉得彼此在哪些方面有接近之处。

“怎么样,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刘仲义拉过一把椅子,坐在他的对面,而不是坐在审讯桌后。

“没什么说的了。”孙海波回答。

“饿不饿?”刘仲义又问,他知道对方已经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和体力。

孙海波没有言声。刘仲义唤进一个部下,掏出皮夹,抽出两钞票,要部下上街去买两个好点的菜来,再带瓶酒。敌人已经缴械投降,他便把对方当俘虏看待。孙海波自然知道他是花自己的钱招待,脸上没表现出什么,心里已经很感激。

“不是审讯,随便聊聊,”刘仲义习惯地搭起腿来,楼外的鞭炮声仍一阵紧似一阵,“你做了这么大的案子,一定还有什么别的想法吧?还有什么要求,都可以说说。”

“我想见见媳妇和孩子。”孙海波明白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刘仲义考虑了一下,爽快地答应了。

孙海波的眼圈立刻红了,他忍了几下,说:“刘队长,我来世再报答你吧!”

“用不着说这个,”刘仲义转了一下身,“我是看你也算条汉子,案子干得不简单,你要是个警察,没准是个好警察。”这倒是心里话,刘仲义对孙海波的才干还是敬重的,只可惜他没走正道。

“我要是能当警察,就不会作案了。

“这我相信。案子现在破了,你服气吗?”

孙海波点点头:“这没啥好说的,我没想到你们能抓得这么准,你们里面有高人,不在人多。对警察我是服气的,你们是干这个的,也应该这么干。”

“有什么遗憾吗?”

“17号那天我不该用田原,要不然那天就干成了。我对田原太放任了。‘1.28’这天,如果他听我的话,也不至于被打死,那可能你们现在还没找到我们。”

“我们通过‘1.17’照样可以破案。”

“是这样。不过,在‘1.28’中,关键是保干进了库房,这是我们根本想不到的。库房里一打出枪来,我就知道希望不大了。还有,初八那天,闫文宇来找我,约我一块逃走,我没答应,是个错误。”

“为什么不逃走?”

“一方面因为没有钱,再一方面就是听天由命了。当时我认为,如果你们有水平,我们就认栽了,要是你们没水平,在家呆着也没事儿。” 他忽然抬起头来:“初八的事是我媳妇说出来的吧?”刘仲义犹豫了一下,没正面回答。

“我不怪她,是我自己没本事,还连累了她跟孩子。当初我是不想要孩子的。”

刘仲义这才想起,孙海波和张惠如结婚近6年了,孩子只有6个月。“后来为什么要了?”

“也是放任吧,磨不过女人……像我这样成家不立业的人……这些都不用说了。”

出去打饭的民警回来了,把饭菜放在地上,一个熘肉片,一个木须肉,一瓶啤酒和一碗米饭,另外放上一只杯子。同时把铐子解下来。刘仲义看着他吃,暂时把录音关掉。据他所知,孙海波是比较喜欢吃喝的。孙海波倒了一杯酒,停在手里,要求这一杯祭给田原。刘仲义没有允许。饭后,孙海波精神恢复了不少,要了纸笔,在地上画了一张南山矿北楼一层平面图,详细地叙述了他们的作案计划和现场发生的情况。首先,他认为南山矿大门门卫存在严重漏洞,他们赶到南山矿时已超过规定时间,而横杆竟然还没有落下,门卫室里空无一人,使他们喜出望外。路上,他们曾决定遇到盘查就射击通过,没敢想有如此顺利。其次,他认为保卫科和经警队日常的防卫部署形同虚设,不堪一击,把钱放在家里反而比运在路上危险十倍,是等着人来抢。

“你们逃走时为什么把车扔走?”

“本来是想开走。后来考虑:第一,车的用处是拉钱,钱没搞到,车的用处就不大了;第二,我们在现场活动的时间太长了,开车出去必得走大门;怕被人堵住;第三,把空车扔下,可能造成死者是司机的假象。”

“你们带炸药去,预先就准备炸门吗?”

“不光为这个,炸药也是给我们自己准备的,万一都被堵住,就同归于尽。预先说好了,谁受重伤走不了,别人帮助他死,田原就是这么死的。”

“你们杀害那么多无辜,甚至还有两个孩子,你怎么想?”

孙海波避开了对方的目光,低下头:“说实话我们也不愿意打孩子,但事先规定好了,就是遇见父母也要打,干这种事没另的选择。”

刘仲义动了感情,脸涨得通红:“你知道你们杀死了多少人吗?连大带小14个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也有家有小,你知道那些家属今后怎么过吗?”

孙海波凝着脸,停了片刻才说:“抢钱以后我们打算去做买卖,一年以后打算给受害者的家属10万块钱。”

“人命是钱能换来的吗?”

孙海波微扬起脸,紧接着叹口气:“没办法,我们只有这条路走,我们不能和当官的子女比,他们能找到好工作,做买卖也好做,我们不行。”

“别找那种理由,你们生活也不是过不去,起码吃穿不愁吗?起码生活比过去好一些吧?”

“那要看怎么比,都是人,我也不比谁差。凭什么有人住洋楼坐小车玩女人,我就事事不如人?我也是个男子汉。”

“挣钱要找正当途径!”

“他们的钱都是好来的吗?我看都是抢。都是抢老百姓的钱。我们不过是明抢。”

“我不想和你争执这些,我只问你,”刘仲义说:“你想过没想过,命都不要了还要钱有什么用?你作案时就没想到有今天吗?”

“想过, 这也就是和你刘队长说,第一次杀人前,我想了好几个晚上,怎么下手,下得去下不去手,后来我想通了,人命没那么值钱,别人的命不值钱,我的命也不值钱。我、闫文宇、田原,我们几个都觉得活着不如一条狗。人活在世上,要么堂堂正正地活得像个人样,这是人命;要么就窝窝囊囊地活着,跟没活一样,这是狗命,狗命有什么值钱的吗?”

这回轮到刘仲义叹气了,孙海波的理论使他感到震惊,也使他感到寒意。他没想到面前这个人把自己的生命价值看得那么低,而实际上又把人生标准看得那么高,高得超出现实生活允许的程度。他不知道社会上怀有这种变态心理的有多少人,但他相信,他已部分找到了孙海波等人疯狂犯罪的原因。这些人的情绪是相当黑暗而富有危险性。他觉得,他已没必要再找什么话来开导面前这个罪犯,与其让重新感到生的可贵,倒不如就让他像这样怀着对自己的嫌恶和彻底的失败感走向坟墓,那样他也许还更坦然一些。在下面的谈话里,孙海波还谈出了他们本来的一些较为长远的计划。倘若“1.28”案得手,他们将洗手不干,同时保持一年不动。一年后平分百万巨额,然后按照各人的理想生活。田原表示他要在鹤岗开一家“卡拉OK”,这个全市霹雳舞第三名仍然对歌舞情有独钟。闫文宇和田雨则表示愿意跟着孙海波到南方、珠海或深圳经商。他们都是“本钱至上”论者,认为只要有了本钱,发大财是容易的,因为在智商和胆量两方面他们都不觉得比别人差。

“你们选择的道路正应了那句老话,”刘仲义微笑着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我觉得不简单是这样,”孙海波皱着眉头想了想,辩白说“既看中钱又不看中钱,钱是什么?钱不过是机会,手段。为了活得更好。”

“你就一点也不后悔吗?”刘仲义紧逼他的眼神问。

“没什么后悔的,我就是这个命……”孙海波仍保持着镇定,只是眼皮跳动了一下。但是,当警员把抱着六个月的儿子的张惠如带进房间时,孙海波怔了一下,脸色变得苍白,泪水刹那间流了下来。屋外的爆炸声还在响着,张惠如也泪如雨注,只有她怀里的孩子哇哇地地要爸爸抱。 这是这个孩子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待他长大懂事时,还会在周围人的目光里为爸爸感到羞耻。

事后,当闫自忠听到王春林转述这段经过时,讲过几句使王春林记忆颇深的话。其中一个意思是:他到鹤岗。见到此地的生活水平偏低,普通人生活差距不大,就对这里能发生这样大的案子感到些困惑,现在他明白了。社会性犯罪是没有地区界限的。

闫自忠离开鹤岗是在早晨。那时天色又阴沉下来,似乎酝酿着一场大雪。他的汽车经过街道,他望着街上同样是灰蒙蒙的人影,又闪过一个念头:也许穷困地区的罪犯把生命价值看得更低。

1995年3月2日8时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庭开庭公开审理了孙海波、闫文宇、田雨抢劫杀人案。在这之前。三人已于2月28日收到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那天离“1.28”案刚好整整一个月。三个人都没有同意请律师,保留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在法庭事实调查阶段,三个人都承认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他们的罪行属实,并且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后,三名同伙是初次见面,孙海波面无表情,闫文宇见孙海波时目光略有躲闪,田雨见孙海波时神情则显得亲热。法庭上宣读有杨坤的妻子陈新敏的证词、被害人杨坤、杨晓磊的尸检报告、被害人张同才的被害材料、姜生奎的证词、“1.28”案中十名被害人的尸检报告等。

旁听席上的被害人家属们闻听无不掩面而泣,有的当场哭昏过去,法庭上号啕一片。假发套、枪支、子弹、刺刀、望远镜等作案工具和赃物也被陈列出来。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孙海波等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影响极深,要求法院依法惩办。当审判和问及三名被告有什么为自己辩护时,闫文宇和田雨均表示没有什么可说的。孙海波讲了几句,他说,公安机关在他家收缴的钱,不是赃款,是他有爱人为过年向别人借的钱。另外,买电视机的钱他记不清是他出的还是张惠如出的。审读刑事判决书后,审判长问各被告是否提出上诉,三人均表示不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7日核准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4项的规定,以(1995)鹤刑初字第12刑事判决书判决:

认定被告人孙海波犯抢劫罪,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夺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闫文宇的罪名认定和刑事判决与孙海波相同。

田雨的罪名比孙、闫二人少了一项非法制造枪支罪和一项盗窃罪,因此判决上少了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四年,但执行上都是一样的。

三名罪犯在罪名成立上的项目之多,判刑上的重复累计之多,也是鹤岗法制史上创纪录的。他们每个人的罪名都合当枪毙三回、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次不止。

1995年3月11日上午7时,孙海波等三名死刑被验明正身,没有留下遗言和信札。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宣判执行大会结束后,三名罪犯立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执行前,三个人最后道别。

田雨说:“大哥,我还行吧?”

孙海波说:“行。”

闫文宇也说:“大哥,我还行吧?”

孙海波看看他,说:“你也行。”

孙海波多少有点宽慰闫文宇,但他自己又由谁来宽慰呢?即按照他们自己的信条,他们也没有成为设计中的“英雄”。因为他们选择了从老百姓那里抢夺钱财、戕害生灵的道路,自甘与人民为敌,这就注定了他们的失败,仅是被他们夺去可贵的生命的十四个冤魂,也不会容许他们逍遥法外而仍旧活在世上。何况他们还面对着比他们强大十倍、百倍的人民公安。他们意识不到,在老百姓的哭诉声中,每一个普通的公安民警将以何等强烈的责任感、不知疲倦的斗志投入歼灭他们的战斗,因为人民的公安也是用人民的钱财供养的。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神圣不可侵犯。

3月11日上午10时10分,人民检察院秦兆华临场监督了执行死刑情况,子弹从孙海波后枕部射入,贯通颅腔,从上唇部射出,立即死亡。

同一时间,他的两个并非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同伙也当场毙命。

法医验明了三名罪犯的毙命情况,正如检验了被三名罪犯杀害的十四名受害者的死亡情况。按一命抵一命,他们和田原也还欠着十条人命,即所谓死有余辜,辜即罪。死前孙海波仍企图为他的家庭保留一点财物,但赃款和用赃款购买的赃物是必须被收缴的,它们包括:1.乐华牌21吋彩电壹台;2.高压锅(旧)壹只;3.金戒指壹枚(上有“发”字和飞马图案);4.上海钻石牌日历手表壹块;5.现金壹仟伍佰元整。闫文宇的妻子甄玲也交来金戒指壹枚,现金壹仟伍佰元整。

“1.28”大案的起源应追溯到1990年,自那时起,孙海波等人处心积虑、长期准备、反复作案、积聚实力,都是为了“1.28”这一天。全过程中他们杀死十四人,杀伤一人,致使十二个家庭家破人亡,造成社会上和公安机关动用无以数计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破案,最后自己搭入四条人命,造成三个家庭家破人亡,结果只是徒然一场空,不能说不是一种人间悲剧。

社会犯罪决不是通往富裕和平等的道路。通过一场殊死的较量,黑省警方终于在鹤岗破获了历史上智能化、暴力化、职业化程度最高的超级恶性案件,扼制了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升级的趋势,其功勋是卓著的,其影响是深远的。

它对于当地、全省乃至全国的犯罪分子产生了重大的震慑作用。它表明,黑省警方有能力应对任何复杂的局面和任何程度的挑战,这是警告,也是宣言。鹤岗由此赢得了一个时期的社会稳定和犯罪率的下降。

(完)

作者: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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