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33:20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3月3日,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律师接待的同志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申请,经了解,原来是家住湘潭市的葛律师代理了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一起刑事案件,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到当地阅卷,但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出差,希望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供异地阅卷的帮助。
确认该律师申请阅卷的材料齐全、手续合法后,雨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联系了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经过沟通协商,双方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就做好律师阅卷保障工作达成共识,确定了异地阅卷方案,先是由律师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及证明,经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后,我院再次对律师的委托手续等进行现场核实,最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再通过机要通道将刻录的卷宗光盘寄至我院,并通过制作电子卷宗、加密处理等方式,确保了异地阅卷工作安全、保密、高效完成。
2020年3月13日,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光盘后,立即电话通知了葛律师前来领取光盘,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疫情防控不放松,检察服务不缺位。在当前抗击疫情的严峻形势下,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克服种种困难,以实际行动服务防控大局,对律师接待这一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专人值班,专人接听律师接待热线电话,并及时张贴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相关服务工作的公告》,强化服务意识,灵活采用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接待律师,有效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下一步,雨检人将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服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积极克服疫情防控期间无法跨地区办理业务的难题,设身处地的为案件诉讼参与人办实事,做到即来即办、应办尽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