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爆料知识:淮安厉害的刑事再审律师谁厉害,铁窗里全文

时间:2023-06-06 12:28:04来源:法律常识

文 / 简光洲


“维权十一年,终于等来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判决!”拿到这份迟来的判决书后,当事人许荣华含泪说。


这起与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并列为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中国“三大民企涉产权案件”的“牧羊案”,在6月1日,宣判驳回上诉,维护原判,许荣华二审获胜。


“牧羊案”终审宣判


经过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的再审改判,以及这一次牧羊案的二审审理终结,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三大民企涉产权案件,全部得以“拨乱反正”。


江苏高院对“牧羊案”的判决书上这样写道:


本案系发生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纷争,依法解决纠纷才是正途,遗憾的是范天铭、李敏悦不当利用公权力在对方失去人身自由后迫使许荣华签订并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股权转让协议,这种做法不仅突破法律底线,也造成了双方十余年的讼累,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也影响了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今天,我们就来重新讲述这个“中国三大民企涉产权案”中的最后一案。


1

看守所里的股权转让


江苏牧羊集团曾是我国知名的饲料机械生产企业,在饲料机械生产行业,曾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三”,并且有望上市。时任公司总裁的范天铭为了成为公司实控人,不惜采取行贿等手段勾结公权力,抢夺其他股东的股权。


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中涉及的李敏悦、范天铭、许荣华、徐有辉、徐斌等五名大股东曾是牧羊集团的关键人物,这五人曾是当时的扬州邗江粮食机械厂(牧羊集团前身)的领导班子成员。


在2002年牧羊集团进行的第二次股权流转中,长期担任厂长的徐有辉购得股份最多,占股21.44%,李敏悦、徐斌、范天铭、许荣华各持股15%左右。此外,邗江区国资委及200多名职工共持股13.35 %。


股份改制后,牧羊集团董事会由徐有辉、徐斌、许荣华、李敏悦和范天铭五大股东组成。此前有长期担任厂长经历,同时也是持股比例最高的徐有辉担任了公司第一届董事长,并提名范天铭担任总裁一职。第二届董事长为李敏悦,总裁由范天铭连任。


股改后的2007年,牧羊集团销售收入达到了十余亿,员工数量也达到了1000多人,此外公司也相继获得“中国大企业500强”“中国科技名牌500强”“中国机械500强”等称号,公司也开始筹备上市。


然而,就在2008年董事会换届之际,范天铭想成为大股东,并继续实控公司。“牧羊案”的当事人许荣华,是五名股东中持股比例最小的一名,但这15.51%的股权在当时的控制权争夺中却起着重要作用。


2008年9月10日,牧羊集团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前夕,因遭到董事长李敏悦、总裁范天铭举报侵犯牧羊集团商标权,牧羊集团时任股东、董事许荣华从台湾考察归来,被扬州市邗江区警方从浦东机场带走,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


但根据五人在2004年达成的《上岛协议》,范天铭和李敏悦的举报是不成立的。协议规定,鼓励董事外出创业,在不与牧羊集团现有饲料机械产业构成同行竞争的前提下,允许董事将牧羊品牌带入外行业创业发展,许可董事使用“牧羊”品牌和无形资产,并为董事提供创业资金支持(集团可借500万元给董事本人,但条件是辞去董事职务之外的行政职务)。


五人签订《上岛协议》合影


许荣华的福尔喜公司是在协议之下创立的,据《法人》报道,许荣华也并不是无偿使用“牧羊”商标,根据《上岛协议》,他拿出创设公司8%的注册资本作为创始股给了另外四位董事,使其享有股东的收益权。


该份2004年签订的《上岛协议》曾被扬州日报以牧羊集团发展的“牧人之道”为题材进行了公开报道。


而在牧羊集团的内部刊物上,还曾把福尔喜作为集团的成员企业进行介绍,但许荣华此时却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


许荣华介绍,在看守所被关押30多天后,陷入恐惧,邗江区检察长王亚明亲自多次“劝说”他转让股权。为了保命,许荣华最终不得不以1660万元的价格把自己持有的牧羊集团股权转让给时任牧羊集团工会主席的陈家荣。


许荣华在看守所签下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第二天,邗江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需要继续侦查”为由,对许荣华进行取保候审,并立即释放了许荣华。牧羊集团也当即从法院撤销了对许荣华提出的侵权控诉。2009年6月16日,邗江公安局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了对许荣华的取保候审并撤销了案件。


此后,陈家荣把从许荣华手中取得的股权转入范天铭名下,范天铭也因此成为牧羊集团最大个人股东。


徐有辉介绍,在抢夺许荣华的股权之时,范天铭也试图抢夺他和徐斌的股权。为此,徐有辉也被当地纪委多次约束谈话,这期间并被各路人马劝说转卖股权,但他没有妥协。


另一股东徐斌被牧羊集团利用商标侵权起诉、业务打压等多种手段进行威逼,但他同样坚决拒绝转让股权。


在邗江公安局撤销案件后不久,许荣华便开始了长达11年的艰难维权之路。


2016年11月,在江苏省高院下达裁定,认定原判决确有错误,裁定再审后,许荣华却再度遭遇8年前同样的遭遇,以“侵犯商标权”被湖南省洪江市公安局带走,而这次许荣华被刑事拘留了144天,而背后的举报人仍是牧羊集团实控人范天铭。


“牧羊案”一审宣判


2

股权之争的幕后黑手


许荣华的牢狱之灾与两个关键人物的“无私”相助密切相关。


在2018年12月初,江苏省淮安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倪兴余受贿案的一审判决书曝光,牵出股东范天铭、李敏悦向倪兴余行贿200万的丑闻,行贿目的是要求协助查办另一股东徐斌。而在去淮安任职之前,倪兴余曾是扬州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另一关键人物则是时任扬州邗江区区委书记程裕松。


多家媒体报道称,在2008年的董事会换届之前,由于徐有辉等一再要求召开董事会,随即他就接到区委有关人员的电话,要求“不准开董事会,谁开就抓谁”。


此后不久,徐有辉被邗江区纪委带到宾馆谈话,一谈就是10天,并被要求转让股权。当年6月,徐斌也被区纪委找去谈话,同样进行了10天。


据《法人》杂志报道,出现上述一系列反常现象后,徐有辉遂向区委反映和询问,时任邗江区区委书记的程裕松给出了三个“不能不管”的回复:


牧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三年一届,上次换届原董事长徐有辉自己愿意接受,所以区委不管。而此次换届,现任董事长、总裁都希望继续做下来,但在董事会上有可能落选,所以区委不能不管。


现在牧羊由范天铭任总裁,牧羊现状很好,区委认为范天铭是董事中最适合担任总裁职务的,而董事会有可能随时把其解聘或更换,所以区委不能不管。


由于有人举报牧羊董事在过去管理公司时有财务问题,利用这一机会彻底解决“牧羊问题”,让一个或两个人控股,免得三年一次换届导致不稳定,要做到这一点,区委不能不管。


此后不久,就发生了许荣华及徐有辉等被抓或被谈话等系列动作。


3

被掏空的牧羊集团


虽然江苏高院判决许荣华胜诉,但许荣华发现如今的牧羊集团早已被掏空,已然成为一个空壳。许荣华介绍,就在他们上诉、仲裁期间,范天铭开始通过多种方式转移牧羊的资产。


如今,在扬州市经济开发区牧羊路1号,牧羊集团早已今非昔比。2007年销售收入即达到十余亿并有望上市做强的“扬州之光”,如今厂牌被拆卸,易帜成了“丰尚油脂”的广告牌。一度达到8000人的雄厚企业,如今输入牧羊集团的网址“www.muyang.com”,打开后只剩一张漫画。


牧羊集团官网截图


徐有辉介绍,2009年后,作为大股东的他和徐斌连牧羊集团的门都进不了,更无从获知集团的经营状态。


徐有辉从牧羊集团内部及工商部门的查询信息了解到,从2010年开始,由范天铭控制的牧羊集团开始一系列的股权转让操作,让牧羊集团对名下的资产失去控制权,成为空壳。


同时,范天铭还决定另起炉灶。资料显示,在2013年、2015年和2016年,范天铭相继成立了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丰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丰尚农牧装备有限公司。


知情人表示,这期间,范天铭开始转移牧羊集团资产。具体的表现是牧羊集团总部牧羊路1号厂房上的牧羊集团logo被拆除,由牧羊集团投资13亿元建立的牧羊控股公司后来也变成了丰尚公司;牧羊集团投资7194万美元在埃及投资建立的牧羊埃及公司,也变成了丰尚埃及公司。


在媒体上投放的广告也发生了改变——《中国饲料》杂志中原本牧羊的广告,其品牌logo也一步步从原本的牧羊转变为后来的丰尚。


但事实上,两者在股权上并没有关系。这背后是范天铭将原本牧羊集团的工厂、土地、设备等各种资产转移到自己创办的新公司。


丰尚这家注册成立于2015年的企业,在2017年却举办了“丰尚成立五十周年庆典”,丰尚总裁范天铭在演讲中称,在全体员工“二次创业”的拼搏下,公司一定会实现“百亿丰尚,百年丰尚”的宏伟目标,再次创下一个五十年辉煌。丰尚在其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开宣称“集团成立50年”。这也证实丰尚就是原来的牧羊集团。


另外,从天眼查显示的工商信息也可以看出,原牧羊集团的员工也被转移,如今江苏牧羊集团已沦为一具空壳,公司参保人员数量为0。


牧羊公司注册资料


反观丰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保人数为6061。全国饲料标准化委员会也从牧羊集团变更到江苏丰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牧羊的制造和研发技术团队由丰尚承接。


丰尚公司注册资料


牧羊集团的相关商标也被转移至2016年9月注册的,注册资本仅一万元的扬州和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人同时也是丰尚农牧装备有限公司的法人。



如今的牧羊集团,完全沦为一具空壳,厂房、设备、员工、商标,全都转给了法律上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丰尚公司。

三大民营涉产权案中,张文中的物美尽管财产已返回,但公司发展却元气大伤。而顾雏军因为其公司产权几经更换,股权及财产回归之路更为复杂。


而“牧羊案”尽管终审判决胜诉,原牧羊集团的资产及业务已被实控人范天铭掏空及转移到自己名下的其他公司,判决执行后的股权回归之路仍任重道远。

江苏高院的二审也是终审。

原判决是2018年8月3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许荣华诉被告陈家荣(牧羊集团工会主席)、第三人范天铭(牧羊集团原总裁)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院一审公开宣判:


撤销许荣华与陈家荣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陈家荣、范天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牧羊集团15.51%股权返还给许荣华。


而江苏省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也明确指出,陈家荣、范天铭在二审中提出追加牧羊集团工会为当事人,其目的是在于以不同行为方式拖延诉讼。如今,范天铭的股权在另一案中被冻结着,或许也是其拖延诉讼、妨碍执行策略的重要一环。


在王涌律师看来,股东非法掏空及转移公司财产,将不仅是产权之争问题,而是涉及到犯罪。虽然股权返还之路仍将艰难,但相信法律最终会还以公道。

判决下来了,但是尘埃却并未落定为历史的遗迹。那些被暴风吹倒的人,他们只是从跪着的尘土中站了起来,漫天黄沙,前面还有很长的路。


本篇作者 | 简光洲 | 当值编辑 | 张文龙

责任编辑 | 何梦飞 | 主编 | 郑媛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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