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5:21:15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6月6日讯(记者 李立红) “我家的孩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案子已经移交到济南历下区检察院了,想知道目前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请问怎么了解?”在《机构改革后,山东检察各部门都干些啥?——聚焦“四大检察”》网络系列访谈中,有网友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体功提出了疑问。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体功
王体功回答道,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具体由案管部门负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信息。”王体功说,如果是首次查询,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如果在网上查询,申请人可以凭账号直接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相关案件的程序性信息。需要查询常住地以外的检察院办理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可以到常住地的县、区级检察院案管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申请异地查询服务,办理案件的检察院审核认可后,提供查询服务或者查询账号。
还有一位济南律师网友提问,他代理了一起威海的刑事案件,案件已移送到威海市检察院,自己想去阅卷,但往返太费时间,在济南能否异地阅卷?
王体功说,统一接待辩护律师并提供阅卷服务,是检察院案管部门窗口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检察机关正在组织研发异地阅卷系统,探索推行律师异地阅卷,目前也基本可以实现律师异地阅卷。“这位律师可以持律师执业证、律所证明和授权委托手续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到济南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进行申请,由他们审核后,联系威海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制作电子卷宗并上传至电子卷宗系统,律师在济南就可以根据授权登陆进行阅卷了。”王体功说,此外,检察机关还推出了“刻录一张光盘带走”服务,律师根据办案需要,可以提前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案管部门预约,申请刻录电子卷宗,大大提高阅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