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7:10:22来源:法律常识
刘芳华律师,女,1981年出生,汉族,民盟盟员。山西省青年联合会委员、山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常任理事,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联络员、晋中市优秀青年律师、晋中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晋中市榆次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十六届代表,榆次区人大法工委兼职委员,山西刘芳华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之一。
从业以来,刘芳华律师秉持忠于宪法和法律,严以律己,以诚立身的信念,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各类社会主体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她先后担任数十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司集团的法律顾问、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为晋中开发区、榆次区若干重大项目投资、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她认为,忠于宪法和法律,才能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准则。作为法律工作者,对宪法和法律的情感是发自内心的认同和遵守,她把这种认同和遵守铭刻于头脑中,熔铸于血液里,无时不刻的要求自己依法执业、依法办事。人无德不立,诚信是律师形象的核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正确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正确处理与办案单位的关系,诚信执业是刘芳华律师对自己的一贯要求。
勤奋努力,坚持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刘芳华律师的办公室里摆着一副字----智者不惑,取自《论语》的名篇。她认为,唯有勤奋才能敏而好学,学而不厌;唯有勤奋才会积极进取,追求卓越;唯有勤奋才能不断精进业务,提高业务水平。智,是熟练掌握技能后的状态,作为律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2016年刘芳华律师参加了山西省委、省人大在全省范围开展的人大法律知识竞赛,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脱颖而出,分别代表榆次区和晋中市角逐省市竞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她始终把依法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她总是满怀热情的对待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不受案件标的大小、法律关系繁简的影响,极尽全力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和困难。
她热心公益,资助贫困大学生、帮扶社会困难群体,自发为灾区捐款捐物;常年为顾问单位进行免费的法律讲座;义务为山西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参赛队担任指导老师,并获得优秀指导老师称号。
采访结束时,刘芳华说——律师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给了年青律师大有可为的舞台,她愿不忘初心,勇敢前行,不辱律师职业,不负青春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