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6:25:39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的工作模式,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推行“12348”法律援助工作法,为法律援助“双提升”专项行动和“法律援助助万企”专题活动明确了工作思路,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操作规范,加快推进了镇平“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工作。
“1”即坚持“一”个中心。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倡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本着责任心、无畏心、真诚心、同情心的“四心”,尽心尽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强化新时代法律援助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2”即着力“二”个提升。一是提升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组成了“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宣讲团,深入到工地、农村、学校、军营等场所,大力开展 “助力农民工”、“关爱未成年”、“助力乡村振兴”等“法援惠民生”活动,提供精准化“家庭医生”式法律援助。二是提升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纪律性和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从问题中探索方法,从方法中提炼经验,从职业道德、办案程序、文书装订等方面入手,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转变管理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
“3”即遵循“三”项规范。一是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和归档流程。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刑事通知辩护类案件2日内指派承办人员办理,刑事申请、民事、行政类案件,当日指派承办人员,并与申请人办理委托手续。二是规范统一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的装订和案件基础办理质量。根据上级要求和借鉴外地经验,印发了《镇平县法律援助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制作了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刑事申请、民事行政类卷宗,严格要求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单位及具体承办人员按照目录进行收集、整理、保存相关案卷材料。三是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与县检察院协商建立了说理机制,制作了认罪认罚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创设表格式“法律帮助律师意见书”和“量刑建议理由说明书”,有助于值班律师权利的有效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
“4”即强化“四”大保障。一是党建引领保障。选任村(居)优秀党员进行法律援助知识集中培训,“党建+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建在基层堡垒上,以口耳相传的方式让法律援助在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扩散开来,通过党建抓闭环,走好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二是法援供给侧改革保障。制订法律援助“13710”工作任务台账,“1”高效办理。当天完成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当天对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安排部署,“3”专案研判,三日内反馈结果。对预约法律援助服务的,三日内安排专人上门调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相关手续;对上级交办的事项,三日内上报办理结果;“7”一般类案件限时七日内完成阅卷、会见、提交法律意见书等程序性事项;“1”涉及农民工、赡养、抚养、扶养、交通事故先行赔付等关乎百姓贴身生活的急切案件,积极对接法院启动绿色办理机制,力争在一个月内完成案件的立案、开庭、判决(裁定)(调解)。“0”热情耐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从快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真抓实干,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现体验法律援助零等待、对法律援助工作零投诉。三是承办人权益保障。根据《南阳市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贴。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受援人权利保障。对来访群众实行免经济困难审查、免咨询事项限制,耐心细致进行相关解答;对已结案件通过电话、上门回访,了解律师办案情况、受援人的评价,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现象。
“8”即惠及“八”类群体。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企业困难职工、老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这八类特殊群体围绕有关就业、劳动权益保护、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以及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免予审查经济困难证明,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的为困难群众、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要求推行“12348”工作法,致力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维护民生,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便捷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两年来,镇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83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案件579件,接受群众咨询49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份,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5场次,挽回经济损失166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