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6:34:46来源:法律常识
“事出有因、法外开恩,我非常赞同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检察机关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增强了乡亲们的法律意识,通过检察听证会我们也深入地了解到案件比的概念和意义,减少了诉累,让老百姓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在建党百年之际召开检察听证会有温度、接地气儿!”一名人民监督员评价道。
为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更多的司法获得感,按照院党组部署,该院于2021年6月24日到案发地所在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刘某某等3人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检察听证会由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翟跃主持。办案检察官分别就案件拟不起诉的理由依据和认定事实证据进行了详细汇报。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检察听证会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参与评议,案发地村委会主任、值班律师、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农业农村局、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共计10人列席会议并充分发表意见。此次公开听证,桦甸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公告,案发地养牛大户和群众参加旁听。
案情回顾:2021年2月15日至2月17日,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某村刘某某家饲养的十头耕牛先后不明原因死亡,刘某某将其中两头幼牛抛弃处理,又伙同李某某、韩某某等人在未经任何检验检疫的情况下,在刘某某家院内将其余八头不明原因死亡的耕牛先后主刀扒皮肢解,后刘某某等人将所得共计1729.3千克牛肉冷冻于桦甸市八道河子某冷冻厂冷库内,后被桦甸市公安局依法予以扣押。
案发后,刘某某、李某某被民警抓获,韩某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桦甸市公安局八道河子派出所投案。
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农业农村局、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政府、案发地村委会主任、值班律师均同意依法对刘某某等3人作不起诉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对刘某某等3人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听证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养殖黄牛保险补助、犯罪预防、法律宣传、不明死因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无害化处理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交换意见,有效丰富了办案实践。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检察温度,考虑到各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实际困难、涉案牛肉未流入市场、自首或坦白从轻、自愿认罪认罚从宽等情节,避免因案致贫,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依法对刘某某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参会的听证员为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人性化司法表示赞扬。
今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俯下身子为百姓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献礼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