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9:33:51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张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授权,按照省高院、省司法厅的安排,西安市被确定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城市。12月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共同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西安中院副院长常青、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兴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屈礼军、市律师协会会长姚子奇和市区(县)司法局、法院,市律协、西咸新区社会综合治理局、西安港务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和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对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包括审判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还包括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对于被告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明确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要求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强调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申请出庭作证权。此外,还规定了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对辩护律师的监督指导职责。
常青提出五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改革的重要意义,“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是推进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基层法院参会人员要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各法院党组要把这项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安排部署;三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这项改革的精神内涵;四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法院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加强与当地司法局、看守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五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模式,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宣传,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共同研究解决。
张兴平、屈礼军、姚子奇分别作了讲话,表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是推进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要加强彼此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