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5:00:23来源:法律常识
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关乎金融风险的防范,关乎金融改革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快审快结涉金融债权纠纷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2016年到今年3月底,全市法院审理涉金融类案件486件,涉案标的额17.2亿余元;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52件,执结14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5亿余元;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铜陵市委书记李猛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开辟绿色通道快立案快办理
受实体经济下行的传导效应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有所上升,金融创新业务规模扩大也导致金融风险有所抬头。从2014年开始,安徽省铜陵市两级法院涉金融债权纠纷案件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急剧攀升。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1266件,其中审理案件764件、执行案件502件。
“我们把抓好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作为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敏告诉记者。为积极主动保障铜陵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016年初,该院制定《关于加强涉金融债权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执行金融类企业债权案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加强涉金融债权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项活动。
“我们对涉金融案件实行‘快审查、快立案、快登记、快移送’,为当事人提供快速便捷的诉讼立案服务。”铜陵中院立案庭庭长刘策说,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缺少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补充材料;对案情复杂,当场不能决定的,接受起诉状并出具收据,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同时,强化与各审判业务庭的协调衔接,确保涉金融案件快速进入审判程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有多起债权纠纷案件在铜陵两级法院审理,诉讼代理人、安徽宪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勇常常奔波在各个法院之间,路程上和在法院等候的时间往往比他处理案件相关事务的时间还要多,这让他十分苦恼。
2016年初,铜陵中院开通了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可以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预约立案、转接材料、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网上阅卷、判后答疑、涉诉信访等服务,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余勇成为了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最先受益的一批律师。2016年11月,余勇代理的一起涉金融债权纠纷案件,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铜陵中院。作为一审原告、邮储银行的诉讼代理人,余勇很快收到法院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传票和相关诉讼材料。当时他身在外地,通过网络将答辩状与相关证据材料发送给法院,实现了异地证据交换。
铜陵中院金融合议庭对这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款纠纷案件,快审快结,当庭宣判,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整个办案期仅25天。
在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同时,铜陵中院还通过邮寄立案、自助立案等方式,方便当事人。
涉金融案件涉案标的额大、诉讼费用高,考虑到一些金融企业的实际困难,铜陵中院开通涉金融案件“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以便及时立案,早日解决纠纷。据统计,去年以来,铜陵中院共办理6起涉金融案件诉讼费缓交申请,缓交金额达141.76万元。
为切实提高审判质效,铜陵中院精选审判骨干组成金融合议庭,对金融借款案件确定由金融合议庭集中审理,对同一银行有多个债务人的案件由同一名法官进行批量主审,统一裁判尺度,繁案简审,简案快审,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平均结案期限仅60天。
该院还创新涉金融案件诉讼保全方式方法,对涉案企业采取差异化处置措施,谨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作出临时解封保全裁定35件,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转贷总额达1亿元。
化解债务危机振兴新兴产业
铜基新材料产业是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华纳电子、浩荣电子等企业均为产业排头兵,生产的铜箔、覆铜板、PCB产品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电子信息产品。在市场环境的影响下,PCB产业企业因上游供货企业资金链断裂、下游销售企业拖欠货款、主要技术落后于市场需求等原因,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引发PCB产业链债务危机。2015年,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PCB产业园内的华纳电子公司陷入资不抵债困境,诉至铜陵中院申请破产。由于PCB链条上企业存在互保关系,华纳电子的破产引起了上下游企业的连锁反应:产业园内的浩荣电子公司受其影响,导致拖欠银行巨额贷款无法按期归还;建设银行铜陵分行作为浩荣电子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在多次催缴贷款未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
“我们受理案件后并未简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一方面深入企业调研,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多方联动,精心谋划制订了一整套化解金融风险、盘活企业经营的方案,另一方面精
选审判骨干组成金融合议庭,加快审理进度,做到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结、快评估、快拍卖、快执行。”铜陵中院副院长洪维助说。
铜陵市两级法院受理以浩荣电子为被告的各类案件共22件,涉案标的额3.5亿余元。其中铜陵中院审理的4起案件仅用19天审结,基层法院审理的18起案件也在1个月内结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铜陵中院统一执行以浩荣电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法官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认为该类企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优质企业,如果因强制执行将企业全部逼停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于是向院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形成“由中院执行局牵头,汇合各金融类企业与产业企业共同会商,拿出意见和办法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商辖区政府予以协调、支持,产业企业引进新鲜血液,促进债转股”的执行方案,得到市政府、区政府的大力支持。
经过多轮艰苦磋商,各家银行、担保公司等申请人终于分别和被执行企业达成共识。2016年8月8日,浩荣电子名下财产拍卖程序启动,竞买人铜陵华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3.1亿余元的价格成功竞买并足额缴纳拍卖价款。华科公司积极从广东、浙江等地引入资本投资,并配合银行和部分大额债权人融资资本,促进以债转股,卸下沉重包袱,实现资产、债务重组。
同年9月28日,铜陵中院召开浩荣电子债权人听证会,财产分配方案得到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新组建的浩荣华科公司以债转股,实现资产、债务重组,既维护了银行的金融债权、制裁了失信企业,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强化了企业造血功能,获得双赢。
2016年12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派副行长姚启凡专门给铜陵中院送来感谢信,对铜陵中院在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有力维护金融债权的举措表达感谢。
铜陵中院采用“浩荣电子模式”,盘活多个“僵尸企业”资产,有效化解了铜陵市PCB产业链上的债务危机,促进设备共享、功能齐全、优势互补、产业集中发展的铜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为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开展专项执行维护合法权益
2014年,铜陵中院针对市区面积不大、辖区法院集中的特点,整合执行工作资源,实行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集中到中院指挥中心办公,指挥中心建立案件管理信息化体系,根据辖区法院案件数、案件难易程度、类案等具体情况,统一调度执行干警和执行装备,均衡配置执行力量。建立统一执行查控系统,两级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在执行指挥中心办理查控手续,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铜陵模式”。
2016年7月,铜陵中院拉开涉金融类企业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序幕。针对涉金融执行案件标的额大、被执行人财产查找难、对区域经济影响大等特点,铜陵中院充分利用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优势,由中院执行局实行类案集中管辖,统一指挥执行,形成优势互补、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统筹推进的强大合力,实现涉金融案件的快速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铜陵两级法院切实强化执行措施,特别注重执行效果。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益,在被执行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强制以物抵债等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较大,不适宜变价处理的,通过执行经营权、使用权等方式予以执行,或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分期分批予以执行。对于还处在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业,慎重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因诉讼活动加剧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确需对企业采取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严格审批手续,切实把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争取延缓对被执行企业的执行期限,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农行铜陵分行申请执行安徽银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2015年底,该行向铜陵中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后,了解到银湖公司并非走投无路,而是有了更好的发展方向,但苦于没有资金进行前期筹备。执行法官了解企业发展前景后,立即将情况通报给申请执行人农行铜陵分行,并帮助该行分析对被执行人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后的利与弊,尤其是对银湖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涉及的扣除各项费用、标的物降价处置、市场及外部环境等处置风险。随后,农行铜陵分行决定对银湖公司拟发展的新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最终,当事人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农行铜陵分行作出对涉案借款展期5年的决定,支持银湖公司新项目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