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热点头条:西咸刑事申诉律师,王欢为什么离职

时间:2023-06-07 14:55:39来源:法律常识

29岁辽宁女孩王欢欢身份证丢失后,莫名成了5家公司的“老板”。

8月14日,王欢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日前,她收到了一份来自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撤销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设立注册登记的决定》(下称《撤销登记决定》)。

被注销登记的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是她身份证丢失后,疑似被他人冒用而注册的五家公司之一。

还有其他四家公司尚未注销,王欢欢正在申请处理中。

身份证丢失、补办后,王欢欢莫名成了西安、贵阳等地五家公司的老板。前述多家公司存在异常经营情况,王欢欢目前已被税务系统和工商系统列入“黑名单”。作为公司出纳的她,因此,无法在税务部门、银行等办理相关业务,给日常工作造成极大不便。

2017年7月起,王欢欢辗转多地,并多次联系贵阳当地工商、公安和税务等部门,希望解除与这5家公司的关系,但奔波两年无果。

澎湃新闻报道该事件后,引发属地相关部门的关注。而“被老板”的不只王欢欢一人。

前述《撤销登记决定》显示,另一人、商咏梅也疑似被他人冒用身份证、“被老板”。4月22日,商咏梅向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简称“沣东新城分局”)寄来申诉书称,她于4月4日接到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才得知自己的身份证在2014年11月12日被他人冒用登记注册了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她称,自己在2009年5月26日后从未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过公司。

王欢欢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商咏梅(商永梅)被登记为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和监事。

王欢欢8月8日收到的前述《撤销登记决定》写道,经调查核实,王某来冒用王欢欢等人丢失的身份证,委托原西安金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注册了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该局根据王欢欢的申诉材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请回执以及执法人员对王某来、王某等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认定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在2014年11月12日登记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前述《撤销登记决定》还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该分局决定撤销2014年11月12日核准的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0017131)设立注册登记。

这份《撤销登记决定》显示时间为2019年8月5日,并盖有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的公章。

14日,王欢欢告诉澎湃新闻,虽然西安东森商贸有限公司被撤销注册登记,但其名下涉及的另外4家公司(西安3家、贵阳1家),仍待解决。

据澎湃新闻4月2日报道,西安市公安局调查发现,王欢欢名下4家西安公司地址为虚假地址,初步判定其身份证信息被冒用。

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企业登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被冒用人应本人亲自到场进行身份核验,并提交相应材料,由登记机关核实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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