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3:42:05来源:法律常识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省园林式单位、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永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永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省市县集体荣誉48项,31名个人受县市以上奖励。
一、紧紧围绕中心,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重点,围绕发展大局主动担当作为。
精准发力三大攻坚。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共批捕66件107人、起诉82件132人。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帮扶资金100余万元,争取上级资金30余万元。积极融入和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道县蓝天、碧水、净土。起诉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共93件133人,督促补植复绿120余亩,督促相关部门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00余吨,整治违规排污企业、养猪场15家。2018年办理的县某某行政机关对县民营医院违规排放医疗废水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依法维护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检企共建,着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等专项行动,举办护航民企经济发展开放日活动5次,召开座谈会15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20余次,专访企业60多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把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对民营企业人员涉嫌犯罪依法不起诉 26件33人。2019年办理的道县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对公司及负责人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诉处理,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该案件被评为永州市检察机关涉企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为民利民服务。积极融入疫情防控,结合检察职能,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养殖交易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共受理涉疫案件8件11人,其中审查逮捕3件5人,审查起诉3件6人,提起公益诉讼2件。
合力推进反腐倡廉。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职能机构人员的转隶,向县纪委监委化转人员及编制19个,以“过得硬”“高质量”“求极致”为标准,大力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成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案件26件34人,提起公诉24件26人。
二、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强力推进平安道县建设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力推进平安建设。
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17件2975人,批准逮捕1543件19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91件4752人,提起公诉3551件4505人。其中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案件批准逮捕509件563人,提起公诉669件772人;对两抢一盗、诈骗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06件806人,提起公诉610件860人;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57件98人,提起公诉69件111人;对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批准逮捕49件59人,提起公诉50件66人;从严惩治涉“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340件460人,提起公诉401件634人,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六清”行动为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共起诉涉黑恶案件6件51人,移送线索2条。注重“行业清源”,做好专项斗争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无缝衔接,实现扫黑除恶常治长效。2019年成功办理了某镇某村以黄某为首的村霸和某街道某社区以杨某为首的行霸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和公益律师值班制度,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刑事和解不捕234人次。2018年办理的聊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省优案件。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实名举报反馈承诺等制度,让群众感受到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温度。共受理来信来访376件,办理申诉案件35件、信访案件119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7人次,举行公开听证会7次,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预防了涉检赴省进京上访现象的发生。
创新理念开展未检工作。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关爱中心,专门为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制定“一次”询问、专业陪同、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性知识教育、司法救助等一系列措施,避免“二次伤害”。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把保护性司法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2件122人,起诉91件136人。如教师蒋某某强奸案,以学习辅导为由对两名学生多次实施性侵犯罪,本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蒋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诉 12件16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41人次,进行心理疏导30人次。为中小学校送去法治“云课”堂,开展防性侵、校园不“毒”行、对校园欺凌说“不”等专题讲座12次,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工作理念,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不断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做优刑事检察。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向侦查前段传导,提升案件质量。共监督立案75件,追诉漏犯14人,纠正漏捕 21件24人,纠正侦查违法116次。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向法院提起刑事抗诉10件13人、改判6件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严把事实证据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准逮捕501人,不起诉147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案件不批准逮捕487人,不起诉122人。
做强民事检察。牢固树立有效监督意识,严格把握案件质量关,加强对虚假诉讼、执行难、违法调解、裁判结果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监督,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赢官司,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共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0件,支持起诉案件16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5件,执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2件。重视对特殊群体的利益保护,体现司法为民的情怀。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特殊群体合法利益被侵害的问题,采用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120900余元。2018年办理的熊某某与某村道路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检察建议案,依法纠正强制扣划某村五保集中供养款的违法执行行为,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切实转变“重刑事轻行政”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共受理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监督案件10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3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27件。
做大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努力探索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起诉3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保护红色资源8处,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等国有资产35万余元,收回人民防空建筑易地建设费123万余元,向相关行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清理堆放垃圾500余吨。2019年办理的某局对湘江战役豪福红军指挥部旧址保护未依法履职案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红色文化保护典型案例。
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对2016年以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的“病残孕”等罪犯收押、收监等情况和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彭某林等16名女性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档案中,多人的妊娠鉴定均系伪造。当即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对彭某珍等16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利用假医学鉴定逃避收监的全部收监执行到位。检察机关对某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林某某及同案犯立案侦查, 2021年3月31日对林某某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提起公诉,维护了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该案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四、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突出实效,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力支持配合改革工作,扎实做好机构、职能和人员的转隶工作,共转隶检察干警9名,转移政法专项编制19个,落实检察官员额制,着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不断整合、优化内设机构职能,由原来的11个部门优化为5个部门,办事效率更加高效。
突出主导,职权运行更加规范。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实行“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分案模式。依法履行好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中的主导责任,积极开展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等工作,不断推进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适用 “轻案快办”程序办理案件998件103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920件2315人。
突出责任,业绩考评更加细化。以“办案质效年活动”为抓手,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制定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规定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定位和主体责任,明确了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及运用等,对各业务条线的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按照4∶3∶3的比例划分权重占比进行考评。让检察官在办案中切实负责,把案件办成铁案。
五、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建检,努力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锤炼忠诚担当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守初心恪守绝对忠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政治根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建的永恒主题,先后开展“检察志愿者进社区抗疫”“缅怀先烈强化检魂”等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感召力。
接受监督增强检察自觉。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15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活动13次50余人,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确保履职监督更加便捷高效自觉。利用“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廉洁自律严抓作风建设。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注重“管”在平时,“严”在平时,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坚持“一案一卡”、“一月一报”,如实记录报告有关人员过问干预案件和重大事项情况,严防司法腐败。以“刮骨疗毒、刀刃向内”的态势,扎实开展好政法干警教育整顿工作,认真做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及“回头看”工作,融合推进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撰写学习笔记120余册,开展谈心谈话142人次,完善建立制度机制30余项,为民办实事30余件,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10条,主动交代问题18人次,均依法依规得到处理,纪律作风建设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来,形势比预料的严峻,困难比想象的多,但收获比预期的大,成绩比预计的好。这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关心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道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前进的道路上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检察工作理念转变还不够彻底,法治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四大检察”发展不均,监督创新不够、刚性不足;三是检察服务保障地方发展的能力水平还不够高,延伸职能触角,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上存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从严治检压力传导有待加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盯紧不放,逐一破解。
未来五年工作设想
未来五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道县,早日实现撤县建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认真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中,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围绕县委政府总体工作思路,紧扣社会大局稳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击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用“检察蓝”守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加大对外流犯罪、网络犯罪打击力度,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为道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彰显检察担当。
二是更强举措推进“四大检察”。履行好刑事检察主导责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努力降低“案-件比”,实现“案结件少”和“案结事了”最佳司法状态。全面学习贯彻《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综合运用提请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举措,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履职办案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大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挖掘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更高标准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深化队伍政治建设,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检,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跋山涉水不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未来五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以客观公正的专业品质、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力求过硬的专业能力,敬终如始守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为建设现代化新道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