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5:03:08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资阳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文职辅警:1名,限男性,主要从事文秘等辅助工作;
(二)勤务辅警:60名(女性2名,其余均为男性),主要从事特巡警支队留置看护、防暴处突、巡逻盘查等工作。
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3:1比例的,适当缩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对象
(一)年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开始时间)。
(二)学历
1.文职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
2.勤务辅警: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高(限勤务辅警)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四)视力
文职辅警:双眼矫正视力均高于4.8(小数视力0.6);
勤务辅警:双眼裸眼视力均达到4.8。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5.具有符合报考单位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
9.曾在资阳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半年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11.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截止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12:00至2021年11月19日24: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可通过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的具体程序
(1)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按照网络提示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报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报考单位和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份,供笔试、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的时间)。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人员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满分为100分。参考复习内容见附件。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人员达不到1:2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3.体能测试
(1)男子体测四类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2)女子体测四类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由资阳市公安局确定后予以告知,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体能练兵手册》中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
1.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除身高和视力有特殊要求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还需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干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疾病。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四)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政审。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合同:市公安局综合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入职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
1.文职辅警:转正后月平均工资为313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日免费就餐;
2.勤务辅警:转正后月平均工资为3300-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日免费就餐;
3.试用期:按转正后工资的80%计发,工作日免费就餐。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使用管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进入考试相关场所应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有关询问。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详询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联系人:罗警官,电话:028-26559575)。
资阳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