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7:19:10来源:法律常识
6月16日,海口中院。王绍章等18人犯罪案件审判的第二天,法庭审判进入质证阶段,由于不同意公诉机关批量质证,要求一证一质,两位律师被审判长粗暴地赶出法庭。由于是庭审直播,有关录相视频在微信群上疯传,引发法律界(尤其是律师们)的广泛热议。
庭审能不能批量质证?当然能。但是,那必须是没有争议或者对定罪量刑影响不大的非关键证据。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第三十一条:对于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举证、质证,充分听取质证意见。对于控辩双方无异议的非关键性证据,举证方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其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对方可以发表质证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健证据和控辩双方有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举证、质证。怎么理解“一般应当”?其实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就是“应当”。所以,庭审可以批量举证、质证的只能是控辩双方无异议的非关健证据。
审判长不分青红皂白,驳回两位律,师要求一证一质的意见,不符合上述规定,不仅如此,还毫不客气地将两位律师赶出法庭,庭审还未结束,舆论已经满天飞。
对律师被赶出法庭现象,两高的首席都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保护律师权利,甚至出台专门文件予以规范,但仍然常禁常犯,连最高法院周首席都感叹难以理解。
为什么律师会被赶出法庭?在胥吏看来,律师被赶出法庭是一种司法病,病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是象王绍章等18人犯罪这样的区域重大影响的案件,为了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其审判程序及日程安排,在开庭前一般都要经过反复会商、接洽,甚至预演,侦控审等部门达成初步意见,主从犯的定罪量刑以及舆情应对都有一整套方案,庭审就是认认真真地走过场。
这种情况,就是审判实践中的“庭审虚化”现象(按照预案,王绍章涉黑案要四天审完,法官们事前就和检察官商量好,批量质证,如果一证一质,审判时间可能会翻倍)。既然都事前安排好了,律师就按照安排好的程序走就行了,不料突然有律师不按套路出牌,打乱了庭审节奏,庭审就可能不能按期完成。既然你不服从庭审安排,我只能把你赶出法庭。
二是确有少数律师,借庭审闹事,故意违反法庭秩序,故意激怒审判长,希望审判长把他赶出法庭,以此在庭外借助媒体煽风点火,引起舆论关注,给法庭施加压力。
这种律师业界称为“死嗑律师”。“死嗑律师”与法庭“死嗑”,基本是故意找法庭的“茬”,无理搅三分,一方面是希望委托人看见其代理案件过程中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想借“死嗑”扬名立万。对这种“死嗑”律师,再好脾气的法官也会忍无可忍。
前几年这种“死嗑”律师层出不穷,也经常被法官赶出法庭,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后经司法行政部门专项治理,情况才大有好转。
三是官老爷作风作祟。有的法官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律师必须要听法官的,容不得律师对庭审程序提不同意见。在有些法官眼里,律师就是靠诉讼混饭吃的个体户,虽然都是法律人,但和体制内的法官、检察官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地位天然低一等,如果胆敢在法庭上对法官的工作安排说三道四,就是对法官的不尊重,既然你不尊重我,就别怪我不客气。
在法庭上,法官本应是中立的,但实际上法官和检察官是事实上的“兄弟伙”,在举证、质证过程中,法官的倾向性非常明显,如果律师不服气、不认可,不治你治谁?所以,律师被法官赶出法庭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不知王绍章等18人犯罪案中两个律师被赶出法庭是犯了哪一种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