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9:24: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安徽合肥66岁老人周先恩在网上发帖称,今年8月20日晚,其子周金宝在与亲友聚餐后,遭合肥市便衣警察追捕,当晚死于派出所。家属提出质疑,“周金宝到底怎么死的?”
↑合肥经开分局相关通报
11月13日晚,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通报该案称,2019年8月20日22时40分许,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办案民警在包河区花园大道与上海路交口附近抓捕“7.6”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周金宝(男,39岁,包河区人,从事渣土运输工作)时,周金宝拒不服从民警指令,驾车疯狂逃窜。
“在追至花园大道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大门口时,周金宝驾车冲入特警支队院内,并撞击抓捕民警车辆,后又撞毁特警支队大门冲出,最后被抓捕民警驾车逼停在特警支队院内。在抓捕民警给其上铐时,遭周金宝长时间剧烈反抗,后在值班特警支援下合力将其制服,并在其车中搜出砍刀一把。”上述通报称,民警在将其制服并带离过程中,周金宝突然晕倒,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施救,并及时拨打120将其送至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湖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通报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警方通报称,目前,该案共查获枪支17把,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合肥经开分局公布的查获枪支
11月14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周金宝死亡事件调查情况的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介入调查,并委托周金宝家属认可的司法部直属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周金宝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作出“周金宝符合因胸腹部受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鉴定意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告知周金宝家属)。
↑合肥市检察院相关通报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办案民警的行为属于正常的抓捕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犯罪。
11月14日,针对官方通报内容,死者周金宝家属聘请的代理律师、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征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希望警方公开执法录像、涉嫌枪案的所有证据材料、送往医院抢救的资料、周金宝的尸检报告,进一步解答家属及公众疑惑。
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试图进一步了解案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联系市局”;红星新闻记者随后拨打合肥市公安局电话,相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已发通报,以通报内容为准,更多内容应联系检察院”;合肥市检察院经办该案检察官则表示,由于纪律要求,不能接受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李文滔
编辑 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