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3:41:07来源:法律常识
【打击类型】采取暴力、威胁、" 软暴力 " 等手段,非法垄断汽车租赁、出租车、公交线路运营的黑恶势力
【典型案例】夏某某等 14 人寻衅滋事案
2017 年 7 月至 12 月,哈尔滨某投资公司经营者安某(在逃)取得了哈市至巴彦县镇东乡某村屯的客运线路经营权。因当地客运业竞争激烈,安某出钱雇来在当地颇有恶名的夏某某及其 " 小弟 " 帮他到承包的客运线路上 " 看场子 ",即只要不是自己运营的车辆,其他在这里拉客、载客的出租车和私家车辆都要被他们盘查,不听话或疑似抢客源的,轻者挨骂,重者车辆被砸、人被打。
2017 年 7 月 11 日 5 时许,夏某某伙同下属付某在客运线路上 " 巡逻 ",看到任某驾驶的私家车正在路上载客行驶。夏某某立刻驱车截停任某车辆并上前边辱骂边盘查。任某称车上坐的是自家来串门的亲戚,同车的亲属也一同解释。夏某某见对方竟敢 " 犟嘴 ",将任某亲属拽下车,和同伙将其面部、肩部打伤,同时狠踹任某,直到对方 " 服软 " 才罢手。为阻止被害人报警,此事后来由 " 老板 " 安某出资与被害人 " 私了 "。
2017 年 7 月 20 日 7 时左右,受害人张某某驾车拉父母及弟弟到哈市旅游,路过夏某某的运营路段时,被付某、刘某某强行拦停。得知张某某是去哈市后,付某、刘某某与张某某等发生口角,而后对张某某的母亲进行殴打,致使其后脑、手臂处受伤。此事又由安某 " 善后 ",出资与张某某一家 " 私了 "。几次伤人砸车事件后,人人皆知夏某某在此立了 " 规矩 ",经过此地,担惊受怕。
2017 年 10 月,夏某某同伙宫某某、丁某某在运营线路上 " 看场子 ",不知道当地 " 规矩 " 的木兰县被害人秦某驾驶出租车行经此处被二人截停。二人对秦某进行辱骂、恐吓,吓得秦某驾车原路返回,宫某某、丁某某驾车一直追撵秦某至木兰县界内才罢休。
据统计,夏某某等人采用辱骂、恐吓、殴打、砸车等暴力、" 软暴力 " 手段,先后作案多起,打伤多名无辜群众,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经巴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宫某某、丁某某等人五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律师解析】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指挥者、具体实施人,分工明确,采用暴力、" 软暴力 " 或威胁的方式垄断汽车租赁、出租车、公交线路运营市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较一般恶势力团伙社会危害性更大。
【法律启示】" 软暴力 " 是指行为人为牟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这种 " 软暴力 " 的危害不容小觑,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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