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7:24:10来源:法律常识
陆 超 /Lu Chao
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律硕士,1995年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工作,现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无锡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自2002年开始,陆超同志扎根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审结了一千五百多件案件,发表论文、案例分析三十余篇,主审的多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全国法院知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是无锡地区从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时间最长、所办案件数最多、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所撰写案例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一等奖,全省法院第十四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二等奖,全省法院优秀知产裁判文书特等奖、一等奖等。其本人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无锡市知名法官、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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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无锡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扬帆起航”。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共同见证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从无到有、化茧成蝶,他,功不可没。二十年坚守和历练,把自己打磨成器,审结了一千多起知识产权案件,保护了上千家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他躬身耕耘、一锄一镐,始终扎根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沃土之中,为无锡地区的科创事业孕育了优越的创新生态。
他就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陆超,一个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法治护航”人。
责任,为创新护航
无锡作为东部经济重镇,科技创新企业云集、高端涉外项目众多。高水平的创新发展对无锡知识产权审判提出了更高质量的要求。
“法院的公正判决不仅挽救了公司,更增加了我们创新、创业的信心。”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刘壮志感叹。
奥特维公司是无锡一家高端智能设备生产商,企业创立之初,曾遭遇巨大危机,其生产的太阳能电池串焊设备被诉侵犯他人专利权。
面对这种情况,陆超带领审判团队摸索学习背景技术,组织设备现场勘验,经过严格的技术特征比对,最后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奥特维公司不构成专利权侵犯。
此番过后,奥特维公司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和产权保护。通过自主研发,已掌握十余项核心技术,累计取得专利591项,其生产的光伏组件设备更是凭借性能优势畅销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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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强,则创新强;知产弱,则创新弱。
陆超的每一次审判都向社会传达着这样的理念。
遏制恶意、重复侵权,保障无锡“小天鹅”的商标价值;首次对自然人开出惩罚性赔偿“罚单”,保护“BLOVES”钻戒商标不受侵犯;发出首份证据提供令,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重拳整治短视频侵权乱象,确立法律规则,全力保护数字经济发展……
科技创新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深谙此理的陆超,提高司法站位,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作为战略资源和竞争优势的核心地位,深度融入地方科创大局,积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他牵头起草了保障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保障“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服务无锡“走出去”企业等司法指导文件,形成供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情况反映和司法建议50余份,多次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他参与创立了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阳山”水蜜桃地理标志保护基地,全力促成无锡法院“涉外司法研究中心”、无锡国家数字产业园知识产权审判巡回法庭的创建,更推动建立了无锡知识产权法庭,成为继南京、苏州之后省内成立的又一家知识产权法庭。
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无锡创造了优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无锡高新技术企业达4609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7136家,10个产业集群规模超千亿元,物联网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专注,法律人的匠心
专注、思考、升华,实现更高层次的审判,是领导和同事对陆超的一贯评价,尤其体现在他的调研工作中。
陆超的案例研究成果非常丰硕,撰写的无锡中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诉唐亮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同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和《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知识产权纠纷》;审理的无锡市保城气瓶检验有限公司拒绝交易垄断案入选2008-2018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10大典型案例;在《创新与发展—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五年成果集》中发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等论文……
2019年,陆超审理了中讯公司与比特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案,经过反复调查、剖析,最后认定被告恶意取得商标权后提起诉讼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应当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确立了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认定规则,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及知识产权领域中竞争秩序的健康发展,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竞争力的真正提升。”该案成功入选当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还被媒体和相关专业机构誉为“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之后,陆超根据案情撰写了案例分析,又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评选一等奖。2022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司法产品’,是社会公众接受普法的重要窗口,撰写文书的水平高低也是检验一个法官业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陆超非常重视裁判文书的写作,尤其注重体现心证过程,他精心打磨每一篇判决书,力求用文字凝结其对于正义的诠释,彰显其对于法律的信仰。在江苏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陆超凭借其高质量的裁判文书获得多个奖项,得到省院知识产权庭的高度认可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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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办案,静心书写,抽丝剥茧还原案件来龙去脉,这样的做法不仅让当事人信服,也让我们佩服。
无锡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浩如是说。
匠人匠心,至精至卓。可以说,匠人的品格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坚守,不仅仅因为热爱
“我喜欢法官这个职业。”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陆超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爱。
1995年,刚刚大学毕业的陆超带着对法律的憧憬,来到了无锡中院。当问起为何踏入法院大门时,他开玩笑说:“小时候经常看律政题材的港剧,里面的法官非常有威严,看着看着就喜欢上了法律。”
90年代的无锡,正经历着改革开放的巨变,大批民营企业崛起、大量外资企业涌入,但因缺少创新,改革遭遇瓶颈。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话语权,目睹这一切的陆超深受启发,暗暗立下誓言:要在法律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努力为无锡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从一开始的畏难、不知所措到现在的老练、专业,陆超对知产审判始终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律师,陆超都给予极大的耐心。在庭审中,陆超从不打断当事人的陈述,经常使用归纳性的语言进行引导,他认为,耐心是法官在庭审中应有的品格,是一名好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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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一个知识产权案件,可以影响到很多人,甚至是一个行业,我很享受由此带来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对陆超来说,知产审判的最大意义,就是确立裁判规则,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在案件审理中,他非常注重对纠纷所体现出的普遍性问题的研究,通过裁判说理,确立裁判规则,为相关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提供相应的指导,并以此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的价值判断。
“知产案件大多案情复杂,存在着法律适用难、鉴定难、认定难等诸多问题。但是,不管案子有多难,只要陆庭出马,我们就很放心。”在合议庭成员酆芳眼中,陆超俨然是团队里的“定海神针”。
从2002年无锡中院知识产权庭成立至今,陆超历经了近二十年的知识产权生涯。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现在的四级高级法官,陆超一直坚守在知识产权审判一线,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同行尊重、领导赞许和社会认可。
二十年如一日,这份执着,凭借的不仅仅是热爱,还有当年的誓言。
作者:何 薇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赵 璠
审核:张志平 孙烁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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