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8:52:05来源:法律常识
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宾阳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7月23日下午,由宾阳县政法委牵头,在宾阳县检察院召开宾阳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必华主持,县法院院长覃军、县检察院检察长黎民诚、县公安局政委黄宏辉、县司法局局长陈小辉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必华作讲话
会上,黎民诚首先全面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深刻阐述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化解人少案多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同时就目前检察院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律师见证、经费保障、量刑精准化、社会调查等实际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具体介绍。
覃叠就宾阳县检察院派员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到的相关经验做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县检察院检察长黎民诚作讲话
与会人员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各单位负责人在会议中均表示将积极推进该项制度落实,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法、检、公、司”就该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取得了初步的共识。
最后,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必华强调,各单位要提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推进该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同时还要强化向其它先进地方学习经验做法,循序渐进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范围,积极实践、认真探索,全力以赴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本次政法联席会的顺利召开,加强了各办案部门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强化了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为进一步推进宾阳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夯实了基础。
来源:宾阳检察
作者:梁娜 施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