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3:00:05来源:法律常识
我大概会一直做一个刑事律师,直到最后。
我大学毕业那一年,怀揣着成为一个文学青年的梦想,应聘了一家报社。
我本科学的是法律,但我似乎一直对与正义有关的事情提不起精神来,大学期间我去了很多家法院实习,也被带去参加过一些饭局。
我见过觥筹交错之间的放荡形骸,见过饭局的组织者在走廊外掏出神秘兮兮的信封,见过手里有点小权力就指着错把苹果汁当成橙汁的服务员骂得狗血淋头。我只是埋头吃菜,然后在父母催我怎么还不考公务员的时候,装出唯唯诺诺的样子,但一直不曾报名。
大学毕业那段时间里,我投了简历给很多律所,但是都石沉大海。直到吃完散伙饭,我搬出学校宿舍,一个人在租来的小单间里,整晚整晚地看玄幻小说,就着啤酒,自己也在起点连载过半个月扑街文。
我在招聘网站上留的简历倒是不时有保险公司打电话来,让去他们公司面试。我去过第一个之后,就再也没理这种电话。
有一天凌晨四点,我读到九把刀在他的某部小说里写:有一种东西,叫正义。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你知道它就在那儿,只要想起来,就会热血沸腾。
莫名觉得这样的文字很有感染力,第二天正好又有一家报社打电话来,说在招聘网上看到了我的简历,让去面试。
于是我在第三天下午,怀揣着大学期间写下的诗稿进了那家报社。
我面试时带去的诗稿没派上用场,但我还是顺利入职了。
报社的工作很枯燥乏味。虽然上班地点在南京路上一栋看起来很高大上的写字楼,报社的名字也带有世界、环球之类的字眼(原谅我实在想不起它的名称),给人以大媒体的感觉,但它本质上就是一家小媒体,我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各种外文媒体中找“读者可能感兴趣”的文章,翻译成中文,给主编选。
报纸每周出一期,我们翻译的文章被主编选中了,才有奖金。
赞美CET,这份工作让我感觉到为通过六级而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但与此同时,这份工作也让我的起点文停更了,前两年还能在起点翻到那本小说的遗体。如果时光能再来,我一定要像骷髅精灵一样坚持下去。
命运的车轮在第二个月就辗到坑了。我当时翻到了一篇针砭时弊的文章,揭露了我国司法领域的黑暗,我一边翻译一边热血沸腾。提交给主编的时候,我莫名想到九把刀那句话:只要你想起它,就会热血沸腾。
然后被主编狠狠骂了一顿,现在大概记得的,是说我既没眼光也没智商,这种垃圾文章还要去翻译,简直是浪费时间。
我和他大吵了一架,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我义正辞严地斥责主编:说真话是媒体的良心和责任!
主编冷笑: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要是发这种文章,明天就能被封了。到时候你养我啊?
我可是受过高等法学教育的有志青年,母校教会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抬杠,所以不出意外,死不认错的我被主编炒了,这个教训让我深刻认识到,拉杠精的黑,让他没法评论是解决杠精的最佳方案。
但是主编最后给的理由很不爽:我炒你不是因为你坚持要说真话,而是因为你竟然会认为这种文章说的是真话。你的天真实在不适合这个职业。
更让我不爽的是,他说的竟然是真的。几年后我偶尔在邮箱找到当时那篇文章,写得比新京报和澎湃的造谣文烂得多,我十分怀疑自己后来被外星人改造过,否则我想不出我150的智商要中了多少debuff才会相信那是真的。
所以我后来一直很感激当时那位主编及时阻止了我,没让我的黑历史有继续扩散的机会。
主编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像什么不务正业、自命清高、眼高手低之类。虽然我后来私底下承认他说的都对,但我也没给母校丢脸,用类似于“有的人八岁死、八十岁埋”之类的话狠狠地回敬了他。
无论如何,一别两怨之后,我一怒之下,就去考司法考试了,然后过了。这让我多少对智商找回了一点自信。
再然后,我就去了第一家律所。
老板靠勾兑起家,几乎每天都有应酬。于是我也知道了当初大学期间实习的饭局只是一部分,还有后续的酒吧或KTV,而我也从当初默默缩在饭桌一角低头吃喝,变成了被老板强行推出去敬酒。
被搂过几次肩膀摸过几次大腿之后,我就辞职了。我堂堂智商150、法学科班出身的精英,人们竟然只关注我的外表,真是莫大的耻辱,仅次于我被造谣文洗脑。
换了几轮后,我终于找到了一家能安稳做事的律所。
凭心而论,这次的老板是个挺不错的人,他并没有强求让我去应酬,而是掏钱让我去学车,让我负责在饭局后送他回家。
我见过最多的凌晨,不是因为加班,而是为了送老板回家。
这也让我对刑事案件有了很深的排斥,一方面,父母当初哄我读学法律的最大理由就是将来可以用法律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另外一方面,老板对一切案件的辩护策略,就是通过应酬来“沟通”。
这没有丝毫成就感可言。
相反,我平时最喜欢的就是给各类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被人欠钱了要怎么起诉,合同要怎么写,劳动者该怎么辞职,离婚时财产要怎么分割……这在现在有个专有名词,叫“白嫖”,但当时能够帮人解答这种问题,我感觉到由衷的喜悦——法律没有白学。
直到有一天,一个当事人找上门来,说我当时给他写的起诉状有问题,导致他败诉了,要求律所赔偿。
我不知所措,但老板倒是很熟门熟路地把他轰走了,回头也不出意料地骂了我一顿。
大概意思是,既蠢,而且把自己的才华贬得一文不值。
“你以为他们是真的感谢你吗?说一声谢谢谁不会?你以为你在帮助别人?你只是为了自己的虚荣!”
我继续秉承法学生的优良传统:“但是他们真的需要帮助。”
“等你能面对他人的不幸而无动于衷时,再去帮助别人吧。”老板恨铁不成钢。
我那时还很年轻,不知道付出或得到的每一样东西,都得有代价。
后来我还是走了。因为毫无成就感。
我听父母的话去考了两年公务员,都止步于面试。在民事所干了一段时间,又觉得无聊。
我开始能分辨出面前那个人说的是真话还是有所保留,他脸上的笑容是礼貌还是感激。
再后来,又换了一家只做刑事的所,理由也很简单:相比起与当事人打交道,反而是与公检法打交道最轻松,因为他们说话时的不耐烦都发自内心。
但我还是觉得很不舒服,这是个团队,但我跟的那个律师每个案件都要作无罪辩护,没理由都要找出点理由来,许多都明显是强词夺理。
而且我对刑事案件的立场仍然是站司法机关的角度:既然他们有罪,那律师做罪轻辩护好了,为什么非要去作无罪辩护?哄当事人开心么?
老板丢给我的第一个独立去办的案件,是个挪用资金案,当事人被立案了四年,公安一直拖着,案件不移交审查起诉,也不撤案,隔一段时间就叫当事人去做个笔录。
案件是有背景的,当事人是个公司股东,那几年生意不错,与他一起的生意伙伴想谋他的股权把他赶出公司,就去报案说这当事人挪用公司资金。公安竟然还真的立案了。
公司股东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对资金的使用竟然叫挪用资金?我当时就觉得很魔幻,现在都还是觉得很魔幻。
这个案件我费了很大的工夫,研究法律,找各种依据和案例,写了很长的法律意见,每周都要跑去和公安谈论。
报案人花的代价不小,自然也不会轻易罢休。所以当事人最后还是妥协了,把股份卖给了报案人,价钱不高,但也不算低,至少没亏。然后案件就撤了。
当事人最后一次来所里见我,告别时他对我说:“谢谢你为我的案件付出的努力。”我知道他是真心的感激。
后来我才知道,办案的警察被我烦得不得了,也劝报案人见好就收,侧面的也确实对股权收购起到了影响。
这个案件让我见到了更深的丑恶,它的最终结果既让我感觉到耻辱,但也有很大的快乐——我的专业技术终究还是有用的。
直到今天,我仍不时地想起过去的事,想起那个当事人最后一次对我表达感激。事实上,他后来对我也很信任,新的公司也经常会有法律事务找我付费咨询。
直到今天,我也仍然不知道,我坚持做刑事律师,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个人虚荣,还是真的认为每一个案件中的努力都在让法治进步一点点。
我不知道答案,但我大概会一直做一个刑事律师,直到最后。
转自公号:每当看见月亮就会想起我
作者:月姬魔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