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3:37:11来源:法律常识
“非常感谢检察长亲自办理俺的案件,为俺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俺的医药费,真是雪中送炭啊!既然医药费问题解决了,俺就谅解张某某了。检察长为化解我们俩家的矛盾,多次到家来调解,每次都带来那么多的生活用品,解决了俺生活的困难,检察机关真是好样的,真为老百姓办实事儿,打心眼里的感谢啊!”,84岁的被害人秦某某手拿1万元司法救助金老泪纵横话语哽咽。
简要案情介绍
这是一起检察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020年7月,黑龙江省林甸县红旗镇68岁村民张某某与84岁村民秦某某因为捡拾路边碎水泥块发生争吵,张某某用力猛推将秦某某推倒导致其肋骨骨折,经鉴定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张某某没有支付秦某某医药费,2021年8月,林甸县检察院受理该案进行审查办理。
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两人均为弱势群体,张某某无力支付秦某某医药费,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如果检察机关不采取有效办案措施,双方存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高度风险。
嫌疑人张某某是低保户,2016年检查出患有胃癌并且患有心脏病,生活十分困难。案发后张某某认罪认罚,虽主观上想赔偿医药费,但由于经济困难,没有赔偿能力,无法支付医药费,得不到秦某某谅解,张某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被害人秦某某是脱贫户,在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总计10624.76元。其儿子一家两口人没有固定收入,秦某某出院在家卧床疗养期间,其儿子在家独自照顾4个月不能外出务工,而老人刚出院需要加强营养,让秦某某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更加困难,徘徊在因案返贫的边缘。
由于张某某没有赔偿能力,案件迟迟不能和解,案件久拖不决,使这位84岁的耄耋老人日不想食,夜不能寝,身心健康每况日下。
鉴于此情况,检察长乔洪宝多次到被害人秦某某家里为老人送去米、面、油、肉、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其解决生活困难,保障其正常生活和疗养恢复所需。积极与村委、村民展开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人情事理,开展释法说理对二人进行矛盾化解。
同时快速启动对秦某某的司法救助程序。认定救助申请人原系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予重点救助,为其申请救助金1万元。同步启动该院与民政、残联等六部门建立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意见》多元救助机制,向县乡村振兴局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函》,县乡村振兴局将秦某某纳入脱贫不稳定户管理。
2022年6月23日,将1万元司法求助金发放到被害人秦某某手里,秦某某当场谅解了张某某并出具了谅解协议。
同时,在被救助人家中与侦查人员、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和律师召开拟不起诉简易公开听证会。参会代表鉴于双方均是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双方年龄较大,均是享受政府供养的“弱势群体”,因邻里偶发矛盾,引发刑事案件,社会危害不大,1万元司法救助金为秦某某解决了医疗费难题,张某某认罪认罚且取得对方谅解,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实际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意检察机关审查意见,林甸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张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1万元司法求助金不仅有效化解了涉案双方的矛盾,更杜绝了弱势群体因案返贫、因案致贫情况发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据悉,该院将持续推进领导包案机制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坚持诉源治理,在检察办案第一环节有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合理用好公开听证等方式定纷止争,充分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申诉案件。